生,他只要她,不要如果。
在自己的少年时期,她闯入自己生命的那一刻,两人的缘分就已经展开了,不是吗?
曾经的朱邺,不是现在的叶硕,他不够完美,而且,还曾羡慕过小孩的生活。
那时候的他,又何曾敢想,拥有如此幸福家庭的女孩,会属于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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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邺从小早慧,听过身边太多人夸奖的话,这其中,经常伴随着父母的炫耀和旁人的嫉妒。
从他上幼儿园开始,便开始展露头角,成为老师夸奖的对象,也成为父母的骄傲。
只是他不喜说话,更不喜与同龄人交流,空余的时间,他总喜欢往叶爷爷家里跑。
在那里,他所面对的,是一个经常喝醉的老头儿,和永远看不完的书,他听叶爷爷清醒的时候说过,那些书他孙子留下来的。
朱邺对叶爷爷的孙子没有兴趣,但对那些书很有兴趣,在九岁那年,自己的亲爷爷去世之后,他除了对那些书感兴趣之外,每次看到叶爷爷,也会不自觉的多几分亲切感。
不上学的日子,他经常楼上楼下的跑,往返于叶爷爷家和自己家。
只是,偶尔也会觉得,这样的日子有几分冷清。
十一岁生日那天,大年初二,那是爷爷去世之后,自己单独过的第二个生日,不出意料的,家里没有一个人记得这件事情。
一大早起来,父母已经不见了人影,朱邺按照爷爷活着时的习惯,自己给自己煮了一碗长寿面吃了,就准备去叶爷爷那里,待上一天。
可是,在上楼梯的时候,一个小皮球突然滚到了自己的脚下,下一刻,他就听到了小孩的童音:“大哥哥,你能帮我捡小皮球吗?”
他抬起头,看到一个三岁左右的小女孩,站在楼梯的台阶上。
小女孩穿着厚厚的羽绒服,手和脚都被裹住了,头上还戴着顶小帽子,露在外面的,只有一张白白嫩嫩的脸,看着粉雕玉琢的,特别可爱。
朱邺的第一反应是,这个小孩,不属于这个四合院。
他虽不善与人交流,但记忆力很好,如果见过这个小孩,不可能没有印象。
更何况,四合院里的那些小孩,从来不会主动和自己说话,并且还偷偷给自己取外号,叫自己木头人。
在他打量小女孩的时候,小女孩也在歪着头看他,过了几秒钟,大概是觉得,自己不会帮她捡皮球,便迈着她的小短腿,像一只企鹅一样,扶着楼梯的栏杆下楼。
可大概是因为穿的太厚,才走了两三个台阶,就身子一歪,整个人倒了下来。
几乎是条件反射的,朱邺伸手,接住面前的小孩,并弯腰将地上的小皮球捡起来,递给她。
朱邺不爱说话,哪怕是面对一个三岁的小孩,也没有多余的语言。
但面前的小女孩,似乎是个自来熟,她站稳之后,将两只手从略长的袖子里伸出来,一只手接过小皮球,另一只手,却伸进衣兜里,掏出两个棒棒糖。
朱邺没空应付小孩,正准备走,裤腿却被她给抓住了。
小孩咧着嘴笑,伸出书,有些犹豫的递过来一个棒棒糖,奶声奶气的说:“生日糖,给你!”
看着小女孩亮闪闪的眼睛,朱邺有一瞬间的愣神,完全不明白,这个莫名其妙出现的小孩,怎么会知道,今天是自己的生日。
大概是因为自己没接她的糖,小女孩歪着脑袋补充了一句:“甜的哦!”
鬼使神差的,朱邺伸手接过了那根棒棒糖,因为知道,这大概是自己今年生日,收到的唯一礼物了。
“书书,怎么跑这里来了?大家还……咦?这是朱老师家里的小邺吧,都长这么大了?”
朱邺看着对面的年轻男人,倒是有印象,这是三楼周爷爷家的二儿子,周长安叔叔,他结婚之后,就从四合院里搬出去住了。
周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