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晨从皮包里拿出了几块肉干,一直拒食的雷鸟立刻主动吃了起来。
一旁的雷鸟饲养员本来还担心方晨可能会被这只雷鸟啄伤,但是却没想到那雷鸟居然十分温柔的从少年的手中吃了肉干,完全没有伤到他。
饲养员看了看自己的双手,那上面满是被雷鸟啄的伤痕,不禁哀叹了一声,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就连雷鸟也喜欢英雄。
“小白兔,咱们该走了。”方晨见雷鸟已经吃得差不多了,便用手拽过了缰绳,骑了上去。
“嘎嘎!”雷鸟发出的短促而兴奋的叫声,这种喜欢奔跑的鸟儿是不愿意被总被拴着的。
现在既然有人骑在了背上,这说明它马上又可以在茫茫雪原中奔跑了,因此雷鸟小白兔显得十分开心。
“英雄,王子让我问您是否已经准备好了。”就在方晨上了坐骑后,王子的一名侍从跑了过来。
“准备好了。”方晨点了点头,那侍从便调转雷鸟示意他跟上去。
方晨发现,上百人的联姻队伍加上他们的坐骑,以及那些驮着为了联姻准备的各种礼物的雷鸟集合在一起显得浩浩荡荡。
“母亲,我出发了。阿维德王子骑在高大的雷鸟上显得英姿飒爽。
王子在队伍的最前方,在临行之前,他刻意向雪堡的方向望去,而与此同时,艾利安娜城主已经强撑着重伤的身体,站在了雪堡的阳台上,向儿子挥了挥手。
至于那位终于可以第一次出门的罗拉公主,则骑在了一只非常不起眼的雷鸟身上。
她的衣服换成了普通百姓的拼花皮衣,头上则带了一顶厚厚的毛皮帽子。当她将衣领高高竖起时,已经没有人能够认得出她是那位高贵的罗拉公主了。
为了安全起见,公主没有像他哥哥那样高调的与城主告别,母女二人只是相互对望,互道了无声的珍重。
队伍开拔,前方的高大城门已经缓缓开启,方晨跟在队伍中与那位充当向导的元老拉格纳一起,离开了这座冰雪之城。
这一别应该就是永别了吧?
当身后的城门发出砰的一声时,方晨知道城门关闭了,他不禁回首望去,却见在雪原深坑中的城市中,已经出现了不少忙碌的身影。
冰雪城市的一天开始了,而他的旅程也再次开始了。
根据向导拉格纳所说,从斯诺城前往埃斯城并不算太远,只要不走弯路,在傍晚时分他们便能抵达。
不过三大城邦也正在各自派出公主前往埃斯城,王子显然需要要更快一些。
“你们的雷鸟已经喂饱了,现在,都给我跑起来!”王子一声令下,雪原上多了一群飞驰的雷鸟群。
雷鸟的奔跑速度很快,方晨目测速度应该在六七十公里,比母星马的速度似乎略快一些。
而且这种雷鸟集群在一起奔跑,似乎还有相互促进奔跑的作用,雷鸟们一边跑一边发出嘎嘎的叫声,像是在相互鼓励一般。
相比母星的马儿,雷鸟的耐力表现还是非常突出的,在如此快的速度下,这些雷鸟可以持续奔跑,没有任何疲惫的迹象。
“元老,咱们斯诺城的这些雷鸟可以连续奔跑多久呢?”方晨拐弯抹角的向身边那位一言不发的老者询问。
“咱们斯诺城大多数的雷鸟,虽然谈不上品种特别好,但是耐力的确很强,像我们骑的这些雷鸟,以这种速度连续跑上个两三天,问题不大,至于你的那只北极地的雷鸟,甚至可以跑四五天呢。”
拉格纳颇为自豪的说道:“我们斯诺城的雷鸟有着英雄雷鸟的血统,因此偶尔会诞生出特别出色的品种。”
“那我的这只就是拥有英雄雷鸟血统的了?”方晨没想到雷鸟也有英雄,因此感到十分好奇。
“不是,你这只的确就是从北极地过来的。目前斯诺城拥有英雄雷鸟血统的雷鸟数量不多,基本都是属于勇猛的战士、王族以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