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说都是你那破乌鸦嘴诅咒的我,说我三十以前找不到对象。——这下应验了。都怪你!
程戬说我那纯是胡呱哒,没一点科学依据,你老人家还当真了。
宫晓说我也是一个普通人,自是在那个普通人的范围内;咋能不当真!唉,都是命,看来我三十以前要真的嫁不出去喽。
程戬还想劝她,被宫晓瞪了一眼,吓得把话又缩了回去,再不敢说这事。他心里再急,也帮不上忙,基本上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因为他接触的人当中,更没有能和宫晓相匹配相抗衡的人。宫晓能力太强,工作业绩太突出,不如她的人怎能入她法眼呢!
程戬与刘菲菲结婚后,夫妻二人的整体感情还可以。程戬这人大气,纵是刘菲菲耍些小性子,他也是一笑了之,不和她计较。刘菲菲的爸妈对程戬也是一百个满意;程戬住在他们家,真成了他们的儿子。程戬虽然是烟草局的临时工,但收入也不错,而且额外的收入也不少。当时烟厂给的赠品,像衬衫、挂历、毛巾、香皂等物品多不胜数,这些东西除了给商户一部分,但很多都被程戬拿回了家里。他们当然也用不完,还给了亲戚邻居不少。
程戬一结婚,宫晓就把他的工资卡给了刘菲菲。还交代刘菲菲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让程戬摸钱,他手里有了钱那是会没有原则和目的地乱花,你一定要掌控好你们的小金库。
刘菲菲人长得洋气又秀气,漂亮靓丽,又是医院的正式工;但她也不敢小瞧程戬。他们的收入及福利待遇差距太大了,自己的工资根本无法与程戬的相比。况且结了婚又跟着自己的爸妈一起生活,这让她心理上感到无比的踏实、满足。所以她对自己的对象还比较满意的。小俩口也是和和美美地过日子。
过日子就是锅碗瓢勺的碰碰撞撞,总会有这样那样的矛盾产生。再恩爱的夫妻,也会有拌嘴赌气的时候。程戬和刘菲菲在一起时日一久,两人难免会有隔阂及不愉快产生。
程戬最看不惯刘菲菲的地方是她好以城里人自居,动不动就横加指责程戬老家的缺陷,这也不是那也不是,满眼的鄙夷之气。这令程戬很不舒服,感觉受了奇耻大辱一样,让他怒不可竭,双目冒火。
最令程戬不能忍受的是程戬家族中有了红白喜事,叫他们夫妻二人回去,刘菲菲是能躲就躲,能不去就不去,千方百计找借口不回家。不能夫唱妇随,让程戬很没面子。但刘菲菲死活不回去,程戬也没辙,只得一人回家。只好向别人解释刘菲菲工作太忙,委实请不下来假来搪塞。但他心里却气得咬牙切齿。——这也是他们夫妻不能成为推心置腹、无话不谈的知己的一个重要原因。还有,刘菲菲就是一个花瓶,外表光鲜,内涵空洞。除了长得美艳娇俏外,其他方面几乎没什么值得骄傲的长项。她不懂文学,没有宫晓的诗情画意及浪漫情怀,对她讲文学,简直是对牛弹琴。和不在一个频道及不知所云的人讲唐诗宋词,对讲者和听者都是一种侮辱。刘菲菲没内涵,俗人一个,又对人情世故知之甚少,所以她活得简单又复杂。简单的是她没什么朋友,没什么交往,只处在一个不大的圈子内做着机械重复的事情;她的复杂是对自己的衣着打扮相当刻意上心,打扮起来无休无止,眼看要到了上班的点了,才慌慌张张地又重照一下镜子,扭一下腰肢,看一眼镜子里的形象,抓起包就急急地出门而去。她对别人苛刻,对自己无限度地宽容。她表面光鲜亮丽,出门漂漂亮亮;但家里却乱糟糟的一窝蜂,物品摆得乱七八糟。就连睡觉的床也弄得窝窝囊囊,经常是三天两头的不叠被子。与宫晓那干净整洁的房间没一点可比性。她自己睡觉的床铺收拾得还不成样子,为不愿回老家却偏偏找令人笑掉大牙的借口——老家太脏,睡觉不舒服。
程戬反驳她说不愿意回家就别乱找理由,小姑不比你干净一百倍呀,我也没听她说过我家里脏,真是乱弹琴!
刘菲菲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