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戬到烟草公司上班后,如果不在批发部值班,回来后都是先去宫晓那里。如果宫晓还没下课,就自己开门进去,随手拿起一本书躺到床上看书。待宫晓下班后,进到屋里一看程戬正翘着二郎腿摇晃着看书;满屋子飘荡的都是程戬的臭脚丫子味。
宫晓一边打开窗户,一边训斥道:“你的鞋几天没刷了?要把人熏死了!“
程戬装作没听见,并不作答,依旧躺着不动。
宫晓就过来看他的鞋子,如果该刷就拿出去刷洗;还不脏的话,就拿到外面的窗台上晾晒。
宫晓爱干净,几乎有洁癖,容不得程戬身上有任何的异味。只要她闻着程戬有一丝杂味,就会逼着他把身上所有的衣服全脱下来。
程戬有时心里不想洗,就抱怨说这不挺干净嘛,衣服没穿坏都被你老人家洗坏了。但他反对无效,还是必须听宫晓的。只得把外面的衣服一脱,随手撩给宫晓;如果要换内裤,他就对宫晓说:“小姑,扭过脸去,不准看我啊!“宫晓则一边扭头,一边说着:“你那丑样,谁稀罕看你。“
衣服都换好后,宫晓就去外面洗涤。
程戬的很多衣服都放在宫晓那里,为的就是换洗方便。几年了,都是这样。从他们认识到现在屈指算起,已经有七年时间了,宫晓也给他洗了七年衣服。一个是理所当然的付出,一个是心安理得的享受。谁也没觉着有什么不对,有什么别扭。就是程戬和高雅欣谈恋爱那两年,也都是宫晓给他洗衣服,打理她的一切。一切都成了习惯,不这样做反而不习惯。
宫晓洗好衣服回了屋,如果愿意做饭,就去做饭。吃过饭后要么一个人坐在床上打毛衣,一个人看书,到了八九点钟,程戬就会突然说道:“小姑,我该回去睡啦。“然后起身骑着自行车回有机化工厂的集体宿舍睡觉。
但大多饭后时间他们都是在校园内的操场上、树林内散步;闲聊些感兴趣的话题。
如果宫晓不想做饭了,他们就去学校外面的地摊上吃。喝酒闲聊的时候,宫晓也最喜欢坐在程戬的对面静静地看着他,默不作声地听他口若悬河吹牛一样的海侃。
他们的生活就这样平平常常地过着,看日子一天天的流走,无大的波澜,也无什么激动人心的大收获。
程戬都二十六了,恋爱上屡战屡败,就是一直找不着对象,感情生活失败透顶;宫晓是不想找对象,讨厌别人向她说相亲、找人生的另一半的话题。
以宫晓的姿色,仙女一样的姿容,有着不错的工作,还有着令人艳羡的收入,找条件出色的对象那是再轻易不过。但她就不找。程戬说你老人家这么优越的自然条件,这么艳丽的花朵,这么优雅高贵典雅滋腻的容颜,白白浪费美好的青春,为什么就不找对象呢?真让人费解。
宫晓总是笑笑说等你找着了对象结了婚,再说我自己的事。你小姑我这么优秀漂亮,还怕会剩在家里不成?我还想多过几年清闲自在的日子,以后再说感情的事。
程戬一听,感觉也有一定的道理。说你老人家条件这么出众,万里挑一,不是真正的金龟婿还真难入你的法眼。你不找也好;不然我还没找到对象,你如早早地结了婚,成了人家的人,我该去依靠谁呢?——小姑,你老人家可得上紧着给我找对象呀!
宫晓笑骂他道:“我都给你介绍几个了?你小子就是大笨蛋,连一个也没抓住。怪谁呀?——我现在手里没有资源,正在上赶着帮你物色着呢,别急,耐心等待。“
唉——怎么说程戬的相亲过程呢!他现在已对相亲有了流程式的麻痹,三次五次的相亲失败还在他心里留下些许的遗憾,七次八次的连环失败,已使他对千篇一律的相亲极其厌烦——他几乎已对找对象失去了应有的兴奋和迫切的愿望。
在和女孩见面的过程中,程戬要么极少讲话,只是例行回答人家的一些问话;要么他就滔滔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