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子也高大,小狼的身躯跟他不成比例,力量也不成比例。
只一下,他就抓住了小狼孩的脚,生生将他拉了回来。
按照海亮平时的脾气,立刻会举过头顶,将野狼砸在石块上,砸得四分五裂。
但今天他没有这么做,而是一脚踏在了狼孩的前胸上
,让他动弹不得。
然后他开始寻找绳子,打算将这东西捆绑起来,拉回家去,祛除他一身的狼性,让他变成一个正常人。
那知道海亮失算了,这东西的灵巧程度完全出乎了他的想象,就在海亮将他踏在地上,准备找绳子的时候。
忽然,这东西光身子一扭,跟摸了油一样,滑不溜秋,生生从海亮的脚下溜走了。
与此同时,身子一扭,吭哧就是一口,一口叼在了海亮的脚丫子上。
王海亮吓一跳,抬腿又是一脚,这一脚正中狼孩的后背。
狼孩叽里咕噜滚出去老远,爬起来以后,知道面前的大个子不好惹,撒腿就跑。
猛地抓住一根树藤,在半空中一荡,嗖地滑出去七八米远,三荡两荡窜出三四十米远的距离,消失在树林里不见了。
王海亮抬起脚看了看,他的一只鞋子被咬破了,狼孩撕裂了他的鞋面,差点咬断他的脚拇指。
海亮浑身出了一层冷汗,感到非常后怕。
这小东西哪儿学来的本事?怎么这么灵巧?
这是他还小,如果再过个三五年,一旦身体发育成熟,大梁山的狼王绝打不过他。
这时候,海亮就已经意识到,有天大梁山的狼王江山易主,再次拼斗,狼王的位置非眼前的狼孩子莫属。
带娣也吓了一条,赶紧蹲下关心地问道:“海亮哥,你怎么样?”
海亮摇摇头说:“没事,就是鞋子破了。”
“被他咬坏没有?俺瞅瞅。”女孩子赶紧抓住了海亮的脚。
海亮微微一笑:“没事,可惜,让他跑了。”
“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为什么这么厉害,竟然不怕你。”
海亮说:“他就是我四年前抱回来的那个孩子,被野狼叼走了,想不到还活着,竟然成为了狼孩。”
“啊?狼孩?那孩子他竟然没死?”
海亮说:“是,他的确没有死,不知道为什么,我刚才会手下留情,而且他的眼神,让我感到可爱,也感到亲切。”
“可爱?亲切?你竟然觉得那狼孩
亲切?”
海亮点点头,的确,刚才他不忍心下手,那孩子的眼光好像一面镜子,他在镜子里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十年以后,当王海亮再次跟这狼孩相遇,才知道今天心软的原因……他就是自己跟二丫的儿子。
这是父子天性,他产生了那种天生的父爱。
好在有惊无险,海亮说:“没事了,咱们走。”
再次穿过前面那片树林的时候,海亮加了小心,野狼他不怕,就是担心碰到这狼孩子。
这小子太凶猛了,看的出他非常有智慧,有头脑,聪明无比。
树林是两个小时以后穿过去的,再往前又是山坡了。
那山坡显得十分荒凉,没有一颗大树,但是下面长满了郁郁葱葱的茅草。
低矮的草丛里藏不住狼身,也藏不住大型的食肉动物,海亮这才虚口气。
大梁山是两天以后走出去的,中途没有遇到任何危险。
再说这条路海亮已经走过不下几十次了,对这里的一草一木都很熟悉。
他们是三天以后来到Z市的,也是三天以后来到了大梁县办公楼的。
在办公楼里,他再一次找到了李秘书。
现在的李秘书高升了,已经不再是乡里的秘书,而是成为了县委的一个干事。
干事究竟是做什么工作的,海亮不知道,所谓的干事……估计就是干事情。
海亮拉着带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