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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1 / 5)

老天,香港果然是生产奇迹的地方,她没想到自己竟然会亲眼见到他!

激动中的景平根本就没有察觉到身后的聂政越来越黯的眼神,飞快的转头看向聂政讨好的笑道:“聂爷,我们把他带回去吧!”

聂政挑眉,似笑非笑的看了景平一眼,就没有出声。

景平一愣,而后恍然,自己果真是没有半丝身为别人手下的自觉,一定是刚才的语气太过理所当然惹恼了他吧?毕竟对于任何一个龙头大哥级的男人来说,被属下命令都不是什么高兴的事。

慢慢的挺直身子,景平退回聂政的身边,仰着下巴紧紧的看着聂政中,秋水眸中俱是满满的自信。

“聂爷,今日你若把他带回去,将来你必然十倍百倍庆幸自己此刻所作的决定。”

“哦?那就听苏小姐一言,让我们拭目以待。”

聂政声音沉沉,不怒自威。

那黑衣大汉自然是懂了他的意思,手掌劈下只一个手刀就让灰衣的男人软到在地。

大汉把年轻男人搬上车,而景平则自觉的坐在副驾驶座上。聂政开着车,一时间车里的气氛很微妙。

景平一直睁大眼睛看着窗外的风景,冷不防会回头再看后座的年轻男人一眼。

“苏小姐看来似乎对此人很有兴趣?”

聂政的声音有些冷淡,听不出情绪。

景平不以为然的扭头冲他微笑道:“聂爷,只要你能收服了此人,将来你一定会非常感激我的。”

听着女人又说出这般略显自傲的言词,聂政一时间心情很微妙。

感激么?在香港还没有能让他聂政值得感激的人。然而身侧的女人却说的那般自信满满,到好似已经看见了数年后的光景一般。

景平不理他所想,她此刻一颗心早已经沉浸在见到真实的活的沈义兴奋中。

是的,就是活的沈义。只因在现代,沈义这个人早已经死去多年了。

沈义是80年代新义安最大堂口尖沙咀的话事人鬼添的手下。一般道上的人都称呼他为:先生。意即是军师,‘四一五’,本身又叫‘白纸扇’,主要统筹三合会有关文职及策划工作。

如果你以为这是个会做文职有点心眼的男人那你就错了。鬼添后来之所以能成为新义安中除了聂政最大的支派,并且最后才被聂政吞灭,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鬼添手下有“白纸扇”沈义,传闻中沈义总爱穿一身白衣,纤尘不染。

先天体弱,却工于心计,精于谋划,手眼通天。87年香港新义安内乱大生时,若非其主鬼添太过刚愎自用不听他言,否则最后的霸主是否为聂政也为可知。

不管是怎样厉害,都不是景平此刻激动的原因,对于沈义这个男人,与其说是崇拜,不如说是倾慕更直白一点。

是的,景平一直未见过沈义,她到香港求学时他早已经死去,然而她倾慕他,这点毋庸置疑。

倾慕沈义的女生不止景平一个,在孙教授主解的那起刑事案例中,全班的女生听完了关于沈义的案例之后,竟有一大半女生课后学着林黛玉一般托腮感叹:“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

沈义为人熟知的,其实不是他的才智,而是他做出的那起案件。

他是一个杀人犯,1987年的香港机密档案中还有关于他的存档。那个在雨夜仅用一把刀杀了十三人最后血流而亡的修罗一般的男人。

十三位死者中有六位还是新义安的中层人物,还有几个人手里有枪。

也许你会觉得疯狂,数十个受过高等教育相信正义公理的未来女律师竟然会倾慕这样一个杀人犯,可是他值得。

有这样一个男人,生于书香世家,先天体弱却聪慧过人,幼年时双亲去世,被爷爷奶奶抚养长大。

少年时与邻居家的女儿相恋,然而少女的父母嫌其体弱原本不愿意把女儿嫁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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