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帝俊结婚之前,伏光修为就到了大罗金仙,再往上就是准圣。
准圣算是半个圣人,要想达到准圣修为,靠的不仅有天资,更重要的是运气和机缘。这东西太玄了,不是在家里蹲着就能等来的。
羲和嫁过来之后,太阳星上总算有了些人气,伏光也有了自己居住的宫殿。
他找来上好的雷击木,用法术做了张大床,在床上盘腿坐了许久,感觉有点无聊,同时还有点焦躁。
“弟弟,我进来了。”
“二哥?我以为你早去龙凤那,怎么还没走?”太阳星和妖族的琐事都是帝俊负责的,太一名义上是二把手,实际上他比伏光更无聊。
“两族打了这么多年,不差这一时半会儿。”太一说,“要不要跟我一起?”
“我?大哥知道吗?”
“这也是大哥的意思。你修为不低,洪荒众生修为大多玄仙修为,达到金仙就已经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大罗金仙更是寥寥无几,不必妄自菲薄。龙凤之战他族不便参与,你我可变化模样,隐藏修为与真身,也算有趣。”
伏光被他说的有点心动,“好,我跟哥哥一起!”
太一虚空一握,伸开手后掌心多了个精巧的红色戒指,戒指以火焰为纹饰看起来很漂亮,比伏光前世见过的饰品高档多了。
“一个小玩意。”太一把戒指丢给伏光,漫不经心道:“用太阳真火锻冶出来的,勉强算是后天灵宝,内有一方乾坤,可用来盛放死物。里面有几件兵器,你挑个趁手的。”
“多谢二哥!”伏光开心地收下,新奇地把玩了一圈,又以神识探入戒指中,翻了翻里面的东西。
他以前没做过这种事。倒是里看到过不少,现在有种次元壁破开的感觉,不禁有些激动。
太一本来没当回事,看到伏光如此喜欢自己送的礼物,心中也觉得欢喜。
他的弟弟真的太容易满足了!
明明没有变回原形,为什么突然觉得弟弟好可爱?
伏光从里面挑了支金石枪,质地坚硬,棱角锋利,品质和刚才的戒指差不多,不会太显眼。枪.身通体金色,顶部带有凹槽,看起来威风凛凛。
他本来想拿把剑来着,考虑到没有作战经验又很怕挥舞的时候剑神伤了自己,退而求次选了枪。
太一看到他选的武器,点了点头,“练练?”
“好啊,我从来没打过架,二哥可要让着我点。”伏光含笑,拿着枪站起身来挥舞了两下,感觉重量还行,挺顺手的,没有想象中那么生涩。
二人飞出宫殿,落到一处宽阔的平野上。
太一手中没有任何武器,他负手而立,腰背笔挺,纤瘦却不孱弱,自有高傲自信的高手气质,整个人看起来充满了力量感。
伏光想起了前世传说中,太一众多头衔中的一个:圣人之下第一人。
圣人之下第二人,就是他的大哥帝俊。
他不清楚此刻的自己看起来是否与二哥有几分相像,倒是被太一肃然的表情一激,血脉深处的血气与热情也涌了出来。
现在的他把所有的纷杂思绪都抛到了脑后,心中只有有个念头——要赢!要成为和太一一样的人!
他后撤一步,重心在前,提枪冲了出去。
太一不慌不忙,伸手捏住枪尖,轻轻一夹,力道却似有千斤重。他抬膝一撇,伏光匆忙后退,维持住重心,却见他向前一步,紧紧跟了过来。
金石枪成了累赘,伏光的动作还不够迅速,进攻时也是直来直去,一眼就能看出他的意图,躲避起来实在太方便了。
伏光自己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只是他的思维虽然跟的上,动作总有凝滞,就算想虚晃一招,太一都能根据他肩肘细微的动作看明白意图,轻易打断他的发力。
太一说话算数,别说尽出全力,连主动进攻都没有几次。就算是防守,伏光也拿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