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有了银子, 蒋墨可就不打算委屈自己了。要不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呢, 他这一下子挣的钱抵得上父兄在地里辛苦一两个月,在众人眼里,那就跟会下金蛋的母鸡……公鸡一样,在家里的话语权顿时直线提升,更不用说王氏本就偏爱他了。
他是吃惯了美食的,要是也入乡随俗, 跟着众人日日吃红薯土豆什么的,那可真是比杀了他还难受,于是他就央着王氏日日去隔壁村的胡屠夫那买新鲜的猪肉回来, 再由自己亲自下厨做。
蒋墨的厨艺放在别的世界或许就是普通,但放在这里,可就是一等一的大厨了。不说别的,他调味料多,又舍得放油放料,那分量十足的猪肉往油里一滚, 赤酱浓油, 炒什么不香?
简直香飘十里!
手头宽裕了, 家里的伙食质量顿时直线上升, 刘家的几个汉子每天都甩开膀子吃,白米饭配着肥瘦相间的五花肉,一咬就是满口油滋滋的汁水, 好吃得恨不得连舌头也吞下去!再配上边角料炸出来的猪油渣, 酥脆喷香, 一顿吃上三大碗都觉得不够!
这样好吃好喝地养着,本来个头就高大的刘家父子全都变得又高又壮,就连蒋墨和王氏也肉眼可见地圆润了起来。
除了吃,蒋墨当然也没忘了自己的目的,两家离得不算远,他就每天抽空跑出去找刘鸿“培养感情”。
刘鸿一开始还有些别扭地想要躲开他,但没有一次能够成功,蒋墨总是能够在他的必经之路上等着他,给他送上一份自己亲手制作的点心或者小吃。
或许是因为点心太甜,小吃太美味,又或者是因为少年的笑容太耀眼,不知不觉间,这必经之路上的“偶遇”,竟然成为了他每天睁开眼后最期待的事情。
除了他的父亲之外,从来没有人对他这样好过,渐渐地,刘鸿也越发习惯了蒋墨的存在,对他的态度也愈发亲近起来,两人时常凑在一块,简直比亲兄弟还亲。
虽然两人在外没有刻意地表现亲近,但毕竟一个村里人来人往的,渐渐还是有人发现了端倪。一个长相出色的漂亮双儿和一个高大英俊的汉子关系亲密,代表了什么不言而喻。
但两人只是亲近,却并未定亲,虽然都是男人,可双儿到底算不得纯粹的汉子,身份尴尬,渐渐地,村里就传出来了一些不太好听的话。
这天,刘刚早早地就从地里回来了,扛着锄头,脸色也发沉,一进院子就是一身的低气压。
正在院子里喂鸡的王氏见到他很是意外,“孩子他爹,你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看到丈夫的脸色,又道:“这是出什么事了?”
刘刚是个瞒不住事的,立刻就把自己在外头听到的闲言碎语给说了一遍,“锦哥儿就是跟我和他两个哥哥,你可见过他什么时候这么亲近其他人了?”
他越想越生出些儿大不中留的难受,然后往凳子上一坐,叹了口气,问道:“孩子他妈,你说锦哥儿是不是真的中意刘鸿啊?”
王氏闻言,也陷入了思考。毕竟刘鸿是锦哥儿的救命恩人,锦哥儿也一直都说想要报恩,两个孩子处得来,关系好,她也是知道的,可锦哥儿说得坦荡,她也就一直也没往别的地方想,如今这么一听,两个人之间好像还真是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
救命之恩是大,可就算要报恩,记在心里寻了机会报答了,肝脑涂地也好,金银相赠也好,也就是个远远的关系,哪有这样天天抢着机会出去见面的?何况锦哥儿平日里根本不是这种性子。
“你这么一说,我倒觉得真有可能。锦哥儿在咱们村子里可是长相一等一的漂亮哥儿,平时向他献殷勤的人可不少,但你哪回瞧见咱们锦哥儿给他们一个好脸?也就对这刘鸿特殊一些……不,特殊多了去了!你当年对我也不过就是这样了。”王氏看了丈夫一眼,然后有些无奈地揉了揉额头,“锦哥儿这会也不在家,说不定又是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