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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杀人(3 / 7)

着:“法院都拿我没办法,你、你算什么东西……”

“——你就是有罪。”

邹方旭站着,梅亦廷跪着。

前者低眼看着后者,烛光拉长他的影子,堪比高高在上的天神,威严无限。

他说:“你逃得掉法律,逃得掉舆论,却永远都骗不了你自己。”

“不、不……”梅亦廷大口大口呼吸着,窒息着,头疼欲裂,仍不肯认罪。

“我……没有……犯罪,就算犯了也……轮不到你来问!你到底对我做了什么?!”

他死鸭子嘴硬到底,一手捂头,一手撑地,甚至摇摇晃晃地想站起来。

奈何其他人仿若群聚的水鬼,纷纷伸长手抓住他的腿、他的胳膊、他的耳朵和头发。

他们拉着他下沉,仿若学舌的鹦鹉,重复着:“梅亦廷,你有罪。”

“我没有!”

“你有罪。”

“我没有!!”

“你有罪。”

密闭的房间里,不断循环回荡的三个字好似魔咒。

梅亦廷尝试过大喊大叫,吼得声嘶力竭,不想换来的终究还是那一句:“梅亦廷,你要认罪。”

叮咚,叮咚,是邹方旭捡起银汤匙,敲击托盘,发出催眠的韵律。

双方的对弈持续进行。

“你有罪。”

“我没有!”

“你有罪。”

“我……没有!”

一滴汗珠溅落,被重重夹击着的梅亦廷,渐渐变得迟钝、迟疑。

谁让他只有一个人呢?

请你想一想,这个社会上有多少标准是由‘群体’、‘集体’、‘大多数的人’制定的。什么叫做正常,什么叫做不正常?怎么样是好看?拥有什么样的体貌特征才算好看、算苗条、算时尚?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真理或许掌握在少数人手上。但人,一个活生生的人多半掌握在集体大众的手上。

人习惯在对比中认识自我,从他人的描述中感知自我。

奇妙的是,他们有时又很容易在极大多数的声音下失去自我。

当集体指鹿为马时,鹿自然而然变成马。

当有一天所有人都说你有错、你不美、你还不够努力优秀时,你总会有所动摇。

这便是集体的力量。

一种长久潜藏的、好容易被忽视的强大力量。

很少有人能与它对抗,至少梅亦廷已经做不到了。

还是那句话,解决掉姓梅的,其他人自然不在话下。

无需挨个威逼诘问,他们便一个接着一个主动阐述罪恶。

法官误判案子致死无辜者……

教授利用权势学术造假……

明星借着光环四处收集年轻女孩……

人在社会中承担着多种角色,他们喜欢感情用事,他们有各种欲望。

即便没有这些大错大非,不过挑挑拣拣的,每个人心底总有那么些见不得人的事。

有人不孝,有人出轨;有人陷害嫉妒过自己的好友,有人恼怒造谣过自己得不到的暗恋对象。

凡此种种,桩桩件件。邹方旭实在不明白,为什么他们还能赚到大把大把的钞票,住上这么奢侈的疗养院?

凭什么?

他们到底比他好在哪里?不就是投胎技术好一点、运气好一点,有什么资格居高临下地评价他?

自打半年前来到焦林实习后,邹方旭永生都不会忘记,这些有钱人的骨子里究竟有多势利!多傲慢!

他们脸上对你笑,眼神一直打量你唯一一双网购来的便宜布鞋;表面对你客套礼貌,其实心里唾弃你是个农民工的儿子,连鱼子酱都没见识过,永远分不清鸡尾酒、香槟、葡萄酒不同的酒杯!就像寝室里那些室友一样!

一个个都是富二代,一万多块钱的健身卡随随便便说办酒办了。当面说不介意你是一个拿助学金的穷苦学生,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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