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的太不好了!!
红黄毛照着老板给的菜谱,保证按部就班操作没有任何问题,硬是剁了六条排骨,杀了七次鱼,次次他都不满意。
第一次嫌排骨焦。
眼珠都不带瞅一下,就让他们滚。
第二次嫌酸,第三次嫌甜。
第四次居然他妈说骨头太多?这是他们能控制的事吗?
鱼鳞没刮干净,鱼刺没挑利落。
豆腐切得太潦草不碰,切得太细碎也不碰。
这臭脾气祖宗次次一副想摔碗的大爷拽样,也不知想起什么,突然停住了,收手了,改口让他们自己吃掉。
糖醋排骨豆腐鱼汤是好吃,可谁架得住这么吃啊?
就一顿饭!
一顿饭而已啊操!
第十四次啪叽一声甩鱼上砧板,红毛气不打一处来,边娴熟处理鱼尸,边纳闷数落:“一大老爷们,又不是睡婴儿床的小崽子,有什么好娇贵的?你说到底谁给他惯得,惯成这副欠揍的破德行。”
黄毛小声:“林老板。”
“老子八辈子没见过这么难伺候的主,怎么不饿死他得了?”
红毛说着说着,忽然搞不懂自己为何要忍气吞声干这档子贱活了,扭头问:“这事你跟那小祖宗说了没?她给多少?”
黄毛比个数。
行,就冲老板大方。
穷鬼红毛一秒平复情绪,给祖宗第八次炖上鱼汤。
?。灶台加柴烧火,汤汁奶白翻滚。
浓稠的食物香气扑面而来,连正在伤心破相的臭美小猫都被勾住,忘了破相的凄惨。祁越却莫名提不起胃口。
许久以前,在遇到笨蛋企鹅以前,食物在他眼里只是一种能让人活下去的东西。饿了就吃,吃了不死,否则就得死。
至于食物的种类和味道,他根本不在意。
倒计时降临的初期,他逃出训诫所,一路往庆城走。那会儿就更随便了,看到什么抢什么,抢到什么吃什么。
甭管别人摆在店里或者扔到地上,东西生的还是熟的,只要没被咬过,看起来还行,祁越就能吃,真的敢吃。
反正连老鼠虫子都吃过,这些怕什么,又死不了。
他正是长期过着这种肮脏流浪的生活,假如路上有人看到他,远远地便会绕路避开,满眼看待瘟疫的厌憎。
直到有了企鹅,有饼干,有热菜,有新衣服。
祁越每次吃肉都心情愉悦,理所当然地以为自己爱吃肉,尤其鱼肉。
他以为肉就是肉,他对肉来者不拒。
结果不是的。
肉其实没有那么简单,他好像始终爱的只是企鹅给的肉,企鹅剥的肉,这才对脑残兄弟组做的菜兴致缺缺。
——当然他俩确实特别废物也是一个原因。
两分钟,祁祖宗又一次拒绝进食,眼神阴恻恻吓得人心惊肉跳。
红毛对此已麻木免疫,感到问题可能最终出在失恋上——失恋使人丧失食欲,干脆改变策略,试着走心。
他张口一番义气安慰:“哥们,不瞒你说,其实我俩单方面注意你挺久了。你原本跟前面那伙人一起的吧?怎么分开了?有什么矛盾不如你给我们说说,我们帮你出主意!”
傻哔。
祁越斜睨一眼,一脸‘你懂什么,一看就没人爱’的轻蔑。
偏红毛灵光一闪:“要不哥几个聊聊感情上的事?聊聊初恋,以前怎么分手,分手怎么和好之类的?”
黄毛积极响应老大提议,说出为数不多的感情经历:“我初中的时候喜欢班长!班长的眼睛又大又亮,特别好看。那时候我真的特别特别喜欢她,本来不喜欢上学,最害怕上语文课,都因为她慢慢喜欢上了……”
祁越:感情,初恋,分手。
什么狗屁词语,一个都搞不懂。
就‘喜欢’他听得懂。
在他的认知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