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梦之中,黎暮感觉有一片温软,湿热的东西贴上了她的唇,裹挟着些许薄荷味,清清凉凉的。
她的耳畔响起傅朝安温柔的声音:“我先回去了,早餐已经做好了,放在床头柜上,记得睡醒吃。”
说完,又在黎暮的额头上烙下深深一吻,悄无声息的离开了。
他走后不到半小时,黎暮就清醒了,她在被窝里蹭了蹭,身子左右滚了半圈,没触碰到那个温暖的怀抱,又伸手摸了摸,才意识到整张大床只有她一个人。
她鼓起脸颊,懒懒的睁开掀开右眼的眼皮,看着身旁的空位有些失神,目光呆呆的。
最近几天,她都是夜晚听着傅朝安的心跳,呼吸声入睡,白昼时分在他温暖的怀中醒来,再次听着他的心跳,呼吸声睡个回笼觉。
这才五天的时间,傅朝安不在她就不习惯了,他才离开半个小时,她就睡不着了。
习惯这种东西太可怕了,时间久了,她肯定会离不开他的。
黎暮打了个哈欠,裹着被子从大床的左边滚到右边,拿到手机后,又裹着被子滚了回来。
现在是北京时间05:58,她却睡意全无,点进手机内的音乐播放软件,外放了一首Thefin.的《Outskirts》,窝在被窝里跟着音乐摇头晃脑的。
她深深地嗅了嗅,闻到一股扑鼻而来的肉香味,一侧头就看到摆放在床头柜上的早餐,餐盘上还盖着保温罩。
黎暮的眼睛闪了闪,脸上明显挂着笑容,还算他有良心,给她做了早餐才离开。
她微不可闻的轻哼一声,穿着略显松垮的睡衣,眯着眼睛,垂着头,下床洗漱。
路过房间内的钢琴时,她停下脚步,拉出椅子,十分随性的弹了一段Queen的《KillerQueen》,跟着音乐节奏懒洋洋的开口。
“ShekeepsaMotetdoninherprettyet,
她那精美的酒橱里码放着铭悦香槟,
Letthemeatcakeshesays,justlikeMarieAntoie,
当她说“何不尝尝糕饼”时神似不食人烟的玛丽女王,
Abuilt-inremedyforKhrushchevandKennedy,
她嵌固的魅力像一剂给赫鲁晓夫和肯尼迪的缓和针,
Atanytimeaninvitation,youtdee,
她随时的邀请你都盛情难却…”
她弹钢琴的动作,慵懒而充满力量的嗓音,漫不经心的眼神,透着一股信手拈来,说来就来,随心所欲的劲儿。
黎暮做的一切都是凭着她的本
能,直到她进了卫生间,直观的看到亮着录制红灯的摄影机存在,才意识到她在拍综艺,她需要注意自己的形象。
她倏地看向镜中的自己,快速的扣上睡衣的扣子,遮住了脖颈处,那一大片密密麻麻的红色吻痕,只是衣领不够高,只遮住很小一部分。
这是傅朝安昨晚留下的吻痕,前两天的吻痕刚消,他就无缝对接似的补了一大片,比上次更密集,顾名思义“让某人知道你是有家室的人,不要再暗中觊觎了”。
简单的洗漱后,她故作淡定的走进衣帽间,换了一身红色丝绒质感的长袖家居服,家居服内还套了一件黑色的高领打底衫。
她进了衣帽间换衣服时,才发现,傅朝安这个衣冠楚楚的禽|兽,昨晚不仅在她脖颈处留了吻痕,还在她全身上下每一个角落都留了吻痕。
像是昨晚被他家暴了似的。
黎暮现在住的房子,是一个三百多平方米的官邸大平层,因为楼层高度够高,就被她改成了一个Loft,楼上有休闲区,楼下有客厅。
她随手端起早餐,胳膊夹着正在播放音乐的手机,惬意的哼着歌,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