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顾栀怀孕七个月左右,陆书媛已经闹着要回上海了。
但陆太太坚决不同意。
“我告诉你, 不可能, 我们回上海, 那你爹怎么办?霍家是咱们唯一的希望,你别在这里给我瞎搅和, 要回去你自己回去!”
一旁的陆书怡也在冷嘲热讽, “你自己愿意活受罪,别把我们也拖下水, 在这吃好喝好的, 我才不回去呢!”
......
眼下这个世道,他们都明白, 没有点权钱,简直寸步难行。
陆老爷官被革了,钱财被收了,唯有一间祖上留下的宅子还值点钱。
但是上海一群姨娘孩子都住在那,吃喝都得一家出, 要是回去了,哪有这么舒坦的日子可以过。
在霍家, 最起码吃用不愁。毫不夸张地说, 只要四姨太手里漏出来一点, 就够他们好好过一阵子的了。
唉,也不知道顾栀是哪里来的运气, 竟然攀上了霍四少, 真是人比人, 气死人。
陆书媛看着她们一副短视的样子就忍不住在心底鄙夷,冷哼了一声,
“你以为人家真会让咱们在这住一辈子啊?再这样一日日住下去,就算你们自己厚脸皮好意思,也迟早有一天要被人家赶出去!到那个时候,就连面子情都不剩了!”
“行,你们不走,我自己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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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书媛坚持要走,其实有两个原因。
第一,她很清楚地知道,四姨太不可能无期限地养着他们。
而且他们住在霍家这一阵子,可以说是半刻都不停歇,光陆书怡跟何寻就已经打了好几场轰轰烈烈的大架。
现在连霍家的下人看他们,眼里都藏着若有若无的鄙夷。
第二,也是最重要的。
——她必须赶回上海去救霍星朝。
她早就发现霍星朝已经好几天没回来,算算时间,现在顾栀怀孕七个多月,差不多就是他在上海中枪失联的时候。
在电视剧里,他是被送柴火的一对爷孙给发现并救了下来。
救命之恩大过天,后来,那个小孙子直接被他认为了义子。
那如果自己早一点赶到救下他,这份恩就完全算在了自己一个人身上。
到时候借着霍家的权势,再凭着自己超出这个时代一大截的知识储备,还不够在这这里的风生水起吗!
时间她都还记的很清楚。
那一天,警局局长陈平林刚好在警局门口枪决了三个犯人,闹的沸沸扬扬。
而霍星朝受伤昏迷的那条巷子,刚好也就在警局附近。
至于具体是哪一天
……算了,不管了。
上海就这么大,警局旁边就这么几条街,只要她到了那儿,不可能听不见枪声。
船到桥头自然直,但是现在最重要的是,她必须得回到上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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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一穿过来就是富足家庭,而后又在霍家避过父亲被罢职的动荡时期的陆书媛,大概还不是很能意识到,这压根不是她曾经生活的那个时代。
在这个年代,肉依然属于高级消费品,通讯不发达,治安太乱,男女也没有她想象中的那么平等。
当种种因素结合在一起,家庭又败落的不成样子的时候,陆书媛回到上海的生活,根本不像她自己想象的那么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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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当她费尽周折,好不容易回到家里时,看见就是一片寂寥的宅子。
下人已经全部遣退了,甚至连姨娘都走了好几个,屋里摆设几乎全都被撤下,空荡荡的一片,让人看了异常萧索不安。
陆书媛情不自禁抿了抿唇,心里很不是滋味。
她知道家里或许会变得不太一样,但她是真的没想到,竟然会成为这般天翻地覆的模样。
一朝落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