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淡点的煲挺不错的。
莫瑟琳以为他想养这只小兔子,十分爽快地拎着兔子的耳朵递给了他。
“它被我打昏了,你去找奥斯特要根绳子捆起来,免得它醒来逃跑。”
为了肉够吃,他们去打猎的目标都是一些体型稍微大一点的动物,比如羊、鹿之类。
这只兔子只是正好蹦到莫瑟琳面前了,便被她顺手捎了回来。
童湛也不解释他不是要养兔子。
他拎着兔子耳朵,将那些散乱的菌类和木耳丢到小锅里面,再揪了一把要用的野菜。
然后跑到光头那里去清洗自己的食材。
他原本想借把匕首自己将兔子给剥了,但光头担心他会伤到自己,死活不让他动手,手脚利落地帮他把那只兔子给宰了。
还细心地切成了小块。
庖丁满级的童湛:……
行吧,谢谢热情的大哥了。
食材准备齐全后,童湛在光头大哥的大火堆里借了个火,跑到一边挖了个坑,简单捡了几块石头,勉强当做灶台。
等小锅架上去后,他将兔子肉和木耳、还有香料和菌类一股脑地丢了进去,然后蹲在一旁耐心地等着。
佣兵们一边忙碌一边看着他在一旁捣鼓,有点想笑。
小可爱玩起高级过家家来,还是像模像样的,就是可千万别把自己给烫伤了。
莫瑟琳还在专心地处理猎物,完全不知道她送给小可爱养着的小兔子已经在锅里炖着了。
奥斯特看着不远处童湛的动作,问洛森:“你觉得……小可爱做出来的东西能吃吗?”
虽然他很喜欢童湛没错。
但这种将东西全部一锅乱煮的方法,好像和煮肉煮土豆也没多大区别?
洛森耸耸肩:“谁知道呢,他开心就好。”
反正,他是不会吃的。
作者有话要说: 后来,洛森:真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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