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妈扯了扯他的袖子:“老明,你看看这合约的条款,似乎不是很苛刻诶。”
跟娱乐圈新闻里所爆出来的那些合同比可以算是相当优厚了。
合同约定的是凌蓁进入娱乐圈,从签定合同开始到三年后,一切事宜由经纪人代理。在这期间要是不想干了,随时可以退出娱乐圈,只要不是跳槽到别的经纪公司去,就不用支付提前解约的违约金。
“但是……”明爸下意识地摇头,他还是觉得不愿意让女儿进入浑水里打滚。
“这不是随时都可以退出吗?”明妈比明爸看得开。
这都是因为她觉得盛源是一个出污泥而不染的好演员,她女儿这么乖,肯定也能做到这样的。
“你们放心,我接工作之前会跟你们先商量的,肯定不会乱来。”凌蓁给明爸大发定心丸,“而且我也没打算长线发展,如果红得快的话两三年,如果红得慢的话五年之内,我就会退出自己创业,那才是我的终身事业。”
这样算起来,女儿在二十四最晚二十七岁就会离开……
明爸的脸色终于松动了一些,没那么难看了,但神色还是有些犹豫。
但他觉得自己明白女儿想要进娱乐圈的动机了:“所以你进娱乐圈,是想挣创业的本金?那你退出之后是打算做什么?需要多少钱?要不家里凑一凑,如果足够了你直接创业就行了,毕竟入行几年,到时你的想法……”可能就落伍了。
“我有两种想法。”凌蓁伸出两根手指比划了下,“两样都是十分烧钱的项目。一是建个科技公司,做些跟我专业有关的产品。另一个则是开一家娱乐公司,我做老板,签艺人给我赚钱。”
两个项目之间的跨度也太远了吧?
明爸有点搞不懂女儿的脑回路,不过他很明白女儿说得对,不管是哪一个,的确都需要烧钱,家里这点家底点火都不够的。
但是他又不忍心劝女儿别做什么创业梦了。年轻人有理想多难得啊!就算最后不成功,起码也要让她付出努力。
除了进入娱乐圈之外,三五年内能够挣到创业的钱的主意他有没有?
答案是否定的。
而既然他拿不出来更好的主意,那就只有同意女儿走这唯一的途径了。
说服了明爸明妈,接下来事情的进展就可以用一日千里来形容了。
盛源本来说要给凌蓁争取客串角色的,这件事也交由经纪人去安排了。
有了经纪人接洽,凌蓁所能接到的角色的戏份比本来盛源只是打算让她可以初步接触一下拍戏、主要以体验为主的客串角色可多得多。
虽然还没有达到毕妩所说的那个女三吧,但是也算是女四了。
巧合的是,经纪人给她争取的这个角色,就是毕妩所说的那部剧。
毕妩在里面演女二。
因为有系统,凌蓁在试戏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毕妩已经定了角色,而毕妩则是在进组的时候才发现了凌蓁。
不过她的反应也很快,只意外了一瞬之后才收起了脸上的诧异神色,得知凌蓁的角色之后就暗示凌蓁的经纪人不给力:“我当时给你争取的那个可是女三,戏份比你现在的角色多了一倍还不止,你经纪人真的尽力给你争取了吗?”
努力赚钱之中的系统百忙当中抽空分析(八卦):【根据角色确定的前后顺序,毕妩想给你推荐的那个女三应该是‘红花女’,虽然是女三,却是个反派,十分考验演技。】
【她一定是想着你个半路出家的没有演技,要是真接了这个角色,肯定驾驭不了,到时频繁ng,在剧组里从导演到工作人员都因为需要为你而不得不加班而得罪全了,到电视开始播出时又可以攻击你演技不行,一箭双雕。】
凌蓁:【要真那样的话,她为了坑我牺牲可真大了。毕竟我是她推荐进组的,到时导演肯定会怪到她头上的。】
系统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