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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八十二章 白马大叔(1 / 3)

我不是爱过就算的人。

一首平平淡淡的歌,丁鹏却是唱的前所未有的深沉投入。

所有人都认真的听着,都在慢慢的品味歌里面的意思。

“点不燃你心中那盏灯,就在大风的夜我等了又等,啧啧,开头就是暴击啊,太痴情了吧。”

“丁先生写歌果然够直爽!”

“好听!!”

“还是第一次听丁先生唱这样的情歌,唱的很深沉啊。”

“真的对这个女人感到嫉妒啊啊啊。”

嫉妒?

嫉妒的人多了。

要知道丁鹏的刚才一席话简直就是变向的表白。

丁鹏现在是什么人?

在歌坛是最顶级的词曲家,随手一首歌都是经典,就算你是个二三线的歌手,只要他给你写一首歌都能够起来,甚至能够冲进一线歌星的行列。

没落歌手金萍就是最好的例子。

本来都没有人记得她了,在一次采访的时候她甚至亲口承认马上就要退出歌坛了,可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丁鹏给她两首歌——《阿刁》和《左手指月》,硬生生将她给拉了回来。

非但如此,现在更是已经冲进了一线歌星的行列。

这就是丁鹏写的歌厉害之处!

而丁叮则是更夸张,本来在歌坛是一个不显山不漏水的新人,结果丁鹏一堆经典歌曲帮她开道,现在直接歌坛超巨,甚至在国际歌坛上都能够引起巨大的轰动。

对于一个这样的人,现在心里面竟然走进了一个女人,这个女人谁不嫉妒?谁不羡慕?

朱贝贝咬着嘴唇看着自弹自唱的丁鹏,最后叹了口气。

“晚了吗?看来感情的事情确实不能优柔寡断啊,让别人抢先了。”

她挺后悔的。

但是像她这个层次的人不可能在明知别人有女朋情况下还去死缠烂打,那样只能降低自己的身份让别人看笑话。

而且她也看的出来丁鹏确实很喜欢他心里的这个女人,要不然不可能在十多万人的面前给她唱歌。

“确实挺羡慕的。”最后朱贝贝嘀咕了一句,然后将杯子里的红酒一口喝完了。

这段从来没有出现的感情就这样悄无声息的结束。

一栋巨大的海景别墅中,一个浑身白裙长的祸国殃民的女孩子哇一声大哭了起来。

这将正在旁边陪着她看电视的老爸老妈给吓一跳。

“青青,怎么了?”少妇赶忙问道。

叫青青的女孩子指着电视,道:“没机会了,老爸老妈,我没机会了,丁先生心里有人了。”

“......”

中年夫妇全都无语了,他们总是感觉这段时间闺女心里藏着问题呢,可是不管他们怎么问她就是不说,现在看来竟然是喜欢上这个四十岁的老男人了。

中年男子哈哈笑道:“青青,就算丁先生没有女朋友你们两个也不合适啊。”

“谁说的?”

“年龄相差太大,他都快和我一样大了。”

“这叫成熟。”

“那也不行,一说出去我堂堂华夏首富的闺女找个四十岁的老男人,我这脸还要不要了?”

“......”

一栋山间别墅里面,一个手里端着红酒杯坐在地板上的绝美女人叹了口气。

“终究还是没有勇气去靠近啊,让别人给夺走了。”

在她的身旁,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女子笑道:“美华,我觉得你和丁先生不合适,要知道你可是全国的影视歌三栖超巨,虽然丁先生现在在歌坛确实挺厉害的,可和你们的身份之间还是有些差距,他有些配不上你。”

叫美华的女子苦笑了一下,拿着酒杯指着前面巨大电视上的丁鹏,道:“影视歌三栖超巨?陈姐,你信不信我这个影视歌三栖超巨在丁先生眼里就是个屁!不是他配不上我,而是我配不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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