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中安稳,他不需要时时跑过去,想了想,决定去见见沈西洲。
傅明月中午的时候,见太阳很好,就和知书一起,将美人椅搬出来,放在了阳光正好的地方。
此时春风和煦,她躺在美人椅上,周身被太阳晒得懒洋洋,清风撩动发丝,美人卧榻安眠。
知书坐在一旁,仔细地将倒弄凤仙花汁。
时下女子爱美,不知何时就流行起来手脚涂上颜色。
凤仙花正是最好的染指甲颜料,连染三五次,色若胭脂。春天虽然不是凤仙花开放的时节,但大户人家们总会想法设法培育。而知书手上的凤仙花,还是李玉容送过来的。
天气暖和,脱了鞋子也不会冻脚,傅明月之前已经染过两次,圆润可爱的脚趾已经有了层浅浅的红。知书小心翼翼地涂上,然后包起来,提醒傅明月,“小姐,这次你可千万别蹭掉了。”
傅明月昨晚没睡好,正趁这时候补觉,半梦半醒,轻轻唔了声。
萧湛从沈西洲那里回来,刚刚到蘅芜苑时,就是这般场景。他忽然想起沈西洲方才跟他说的话。
“今日见王爷满面春风,可是有喜事发生?”沈西洲坐在府中吊儿郎当地问。
萧湛当时答,“无。”
沈西洲多精明的人,萧湛从来没有哪一次无缘无故来找他。于是直起身子靠近,眯着眼仔细瞧了瞧萧湛,正打算退开时忽然顿住,嗅了嗅鼻子,“咦,我怎么在你身上闻到了女人的味道?”
萧湛昨晚睡觉时已经闻到了那股子香味,往常自己睡觉的时候闻到有味道,他就会让金晟换被褥了,但傅明月床上的香气很淡,他闻着不觉得讨厌,于是也没管。他怎么也没想到,睡了一夜后身上就蹭上了这香味。
沈西洲像发现了一个惊天大秘密般,连最近碰上的一个疑案也顾不上和萧湛探讨,兴奋地挤眉弄眼,后又装作深沉道:“一大早身上带着女人味,莫不是昨儿晚上,钻了哪位美人的被窝?我猜猜啊,你又不喜欢外面的女人……”
沈西洲顿住,眯着眼睛笑,不紧不慢地说:“不会是你府上那位侧妃?怎的,这才没几天就喜欢上了?”
萧湛道:“喜欢谈不上,就是看着顺眼。”等于默认了沈西洲的前话。
沈西洲笑他,“咱们湛王爷不近女色多年,这才没多久就拜倒在女人裙下,这傅小姐也挺厉害的嘛。”
萧湛没说话,却觉得不爽。
回过神来,女人懒懒地翘着雪白的脚趾,在萧湛看来刺眼极了,他不知道自己为何会突然来此,索性又原路返回,去了书房。
这一切傅明月和知书都不知晓,她们进屋时已经快下山。
傅明月看天色还早,就去了竹兰轩找苏宜人。
自从苏宜人对她敞开心扉,傅明月除了对她心疼,两个人之间也多了份亲近。
苏宜人像是知道她要来,桌子上备了两份刺绣需要的东西。
傅明月知道是给她准备的,也不客气,拿起来跟着苏宜人学。
她对女红不算一窍不通,但绣工极其一般。从小傅明月都是看着别人做,自己回去像模像样地学着,后来嫁给萧湛,用不了这些,也就荒废了。
苏宜人道:“女儿家很小的时候就学这些东西,说来辛苦,习惯也就好了。别人都说学好女红是为了以后嫁个好夫家,我却觉得学这个是为了修身养性。女人一辈子都在深宅,糟心事也不少,浮躁的时候就绣绣荷包,几针下去心情就平静了。”
傅明月垂下头,“苏姐姐这么多年都是这么过的吗?”
苏宜人一愣,而后随意笑笑,“这些年我有空就去九华寺或者别的地方,闺中好友也都渐渐疏远,确实一个人习惯了。我大概忘了,你们年小,都是喜欢热闹的。”
傅明月摇头,放下针线道:“其实我也喜欢一个人,我从小母亲便离世,闺中也没见过几个人,除了经常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