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就好,以后的路……却是要看缘分的。”
花铃听着听着,意味不明的笑了:“你和他真是一样。”她叹了口气,“姓裴的当时也是这么说的,他说我怎么想与他无关,人皆自私,想方设法让自己开心无可厚非,自己的心硬了,脚步坚定了,以后的日子才好过。”
“……那段时间很混乱,很危险,我不怎么记得太多细节,只记得一直在跑,一直在跑,除了自己的心跳什么都听不见。他把我藏在裴家足足小半个月,才送我出了城门,找了镖师,安排了妥当的人,给了银子,让我走。”
“其实他很穷,我知道的,他日子并不好过,可他却能做下这么大的事,我很佩服。道别的时候,我用他给的银子买了一块玉佩送给他,说是礼物,其实就是定情信物,他知道,所以没要。我固执的塞给他,说哪天他若到了我家地盘,就是记挂我,想娶我,固执的做下了这个约定,但回程路上,我在自己的小包袱里发现了这块玉佩,他还是没有要。”
花铃长长叹了口气:“那些天我没吃过什么好东西,姓裴的太穷,连肉都买不上,一天天的煮毛豆给我吃。道别的时候还冷着脸塞给我一壶煮好的毛豆。按说什么东西也架不住天天吃,吃多了总会腻,可只有这个,我从没觉得不好吃过。”
“姓裴的性格不怎么样,煮的毛豆却是最好吃的,很甜,很润,软软的,只要吃着它,我就觉得京城这段日子对我来说并不那么难堪,它是有温度的,很暖。”
“从那时起,我给自己起了个小名,就叫豆豆。它小小一颗,并不起眼,但能饱腹,可以承载不爱说话的人所有关怀和保护。”
月光下,花铃眼角湿润,有泪水滚落:“我曾经很沉迷,很执着的迷恋过他,他是我的英雄,救了那个时候的我,也救了我之后全部的人生。”
听着这个故事,作为未婚妻,阮苓苓本该吃醋,可她并没有,只是觉得心疼。
透过薄薄月光,她好像看到藏在岁月深处,那两个小小的人,摔摔打打彼此扶持的走过了一段路,无关私情,无关爱恋,只是恰巧遇到了,成就了一段与众不同的羁绊。
“但你知道么,姓裴的真的不是个东西,特别坏,冷心冷肺冷漠到了极致,我这么好看的人去巴结他讨好他,他从未对我假以辞色。”
花铃说起来就有些愤愤:“我的心意他不是不知道,他那么聪明,可他从来不回应,对我和其他女人一样,没办点怜惜心疼。慢慢的,我去找他,甚至也开始找不到,他的行踪,从不会对我开放。也就初遇那一次,再加我自戗,他脸色还算缓和,言语有些安慰,后面不管我做什么,耍赖还是作妖,他都无动于衷,还特别毒舌。”
“我知道,如果我能矮下身段,特别难看的,用这件事说嘴,祈求他可怜,他总归是个男人,可能就不会那么绝情,但我做不到,我不会允许自己卑微到这种地步……”
她声音有点低,到后面有些含糊不清,但阮苓苓听懂了。
当一个女人把自己放得非常低,低到尘埃里,只想求君怜惜时,大部分男人都拒绝不了,尤其这是古代,允许三妻四妾的男权社会。
可花铃骨子里是个倔强的女人,她坚强勇敢,并有着强烈的自尊心。
“……年少无知的憧憬过去,我慢慢长大,慢慢的,也看懂了自己和他,看明白了脚下的路。那个约定,自然也不再是约定了。”花铃看着头顶黑乎乎的房梁,“不管是那个固执的约定,还是豆豆这个小名,都不是我和他之间的承诺,是对我自己的。”
“我们不可能在一起。”
“我见过他最落魄最穷困不堪的样子,他见过我最脏最狼狈的样子,话本的故事里,这种情况好像能惺惺相惜,顺理成章的走到一起,可有些人不行。有些人太要强,要自尊要面子,如果离得近了,天天看到,必会时时想起日日膈应,就像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