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强打着精神,雷蒙挽着自己的母亲、拉着自己的弟弟又上了路,沿着那位金甲巨人所指的方向,一家三口又走了一个多小时。
天色来到了中午,前方传来一阵嘈杂声,雷蒙小心翼翼地躲在大树后面望去,随后就被吓得缩了缩脖子。
森林里面正在发生一场战争!一群数百的人类士兵正在和一个野兽人部落交战。
这其实没什么奇怪,在这个黑暗的世界中,永远少不了战争。
真正让雷蒙惊讶的是,人类军队居然在压着野兽人打,这些人类军队面对野兽人的时候根本就没有一点恐惧,相反,他们甚至比起野兽人还要更加无情和暴躁,身穿胸甲,手持长枪和长戟的精锐士兵集体推进,成群的弩手不断地放箭,上百的剑士们在军士地指挥下勇敢地和野兽人正面厮杀,甚至还有许多骑士和骑士扈从们参与。
“为了女士!为了莱恩伯爵!为了苏莉亚伯爵夫人!”
野兽人部落被打得抱头鼠窜,角兽和劣角兽们连连后退,人类剑士节节推进,他们在长枪兵和长戟兵的保护下屠杀着野兽人,很快野兽人的损失就超过了三成,随着几位骑士和十几位骑士扈从的加入,野兽人的士气已经跌到了谷底。
“贝特朗!解决兽王!”人类军队中,领队骑士高喊到。
“是!”一个通体绿色紧身衣,穿着锁子甲和罩衫的军士大声应是,他戴着一顶绿色的三角帽,帽上的花翎是一根漂亮极了的白色羽毛,听到骑士的命令,这个军士立即反应过来,他从身后的箭筒中取出两根箭矢,然后用力地拉开。
一张大弓被拉成满月。
他要在这里射击?他距离那个兽王至少有一百五十步的距离啊!雷蒙张大了嘴巴,正常的农奴弓箭手有效射程实际上也就是三十步到八十步左右。
“咻!”箭矢划破森林之内,正在指挥着野兽人部落抵抗的兽王才抬起头,它的左眼直接遭到箭矢贯穿,疯狂的痛楚让它惨叫着后退。
“咻!”一枚箭矢紧随着洞穿了它的右眼,这头刚刚选出来的兽王终于哀嚎一声,轰然倒地。
“nice!”野兽人的士气崩溃了,数名骑士翻身上马,他们骑马冲锋,十几名骑士扈从跟在他们身后,骑士的冲锋将野兽人打得七零八落,然后被分割,歼灭。
“好强的军队……”雷蒙吞了口口水,他心里有些庆幸,如果说圣杯骑士莱恩伯爵的军队都是如此强大,那么至少领地的治安可以保证,农奴们不用因为治安和盗匪问题担惊受怕。
出于谨慎和小心,雷蒙一家人等待了一会儿,等到军队打扫战场离开之后,一家人才继续行动。
这下的路就好走多了,能容纳四马并行,坚固泥土夯实的大路被从森林里面铺好,雷蒙发誓这种路是他走过的最好的道路。
面包已经吃完了,幸好这种大路不难走,即使是已经快要走不动路地老母亲也能勉强移动,后面的托马斯拉着雷蒙的衣服,他们已经精疲力尽。
大路上建设有守卫和岗哨,雷蒙按照之前那个金甲巨人的吩咐,只说自己是逃难来的,也不说来自什么地方,也不说来自哪个公国。
农奴依然保持着戒备。
果然,守卫们并没有为难他们,经过一番仔细地审查和盘问,确认他们都是人类,又是逃难的农奴,就放他们进入了岗哨。
岗哨之外密密麻麻地站了几十个人,显然大多数都是逃难的农奴,个别人是商人,在抱怨,还有几个人不像是商人,但也不像是农奴,他们过关时完全按照卫兵的要求去做。
“你叫雷蒙?他们都是你的家人?”一位军士身后背着手弩,腰间挂着长剑,身穿锁子甲和罩袍,
看起来真是棒极了!雷蒙看得深深地羡慕。
被提拔为军士,成为自由民是农奴们一生的梦想。
“是,是,我是雷蒙,这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