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三天,睢鹭便乔装打扮后,满京城地游荡。
第一天,他听到自己和乐安公主的绯闻。
果然,无论男人还是女人,商贾百姓还是文人士子,对这种艳闻都报以极大的热情,未及弱冠的绝色少年主动向权势显赫,年纪却比少年大了二十岁还多的公主投怀送抱,这是多有趣的谈资啊,于是,无论茶馆酒楼,还是街头巷尾,他几乎都能听到人们议论着他和她。
当然,议论的话,听在睢鹭这个当事人耳中实在不怎么顺耳。
有鄙夷的,有痛骂的,有嘲讽的,当然还有羡慕想要效仿的。
总之还是难听话居多。
无论对他还是对她。
有些污言秽语,叫个脸皮薄的听了,怕不是得当场羞愤而死。
长顺跟着睢鹭,听了不过几句就绷不住了,虽然人们不是说他,可说他少爷也差不多等于说他了,于是他听着那一句句刺耳的话,头越来越低,越来越低,似乎才终于意识到,再怎么插科打诨,也无法掩饰,他家少爷干了件天下人眼中顶顶丢人的事儿。
攀龙附凤,卖身求荣,毫无廉耻,把读书人的脸面撕了扔在脚底下给人踩……他们口中的那个人,是他认识了十几年的少爷吗?
长顺觉得似乎是,可又似乎不是,他家少爷才不是那样的人,可是,那些人说的话,他又无法反驳。
于是他只能深深地低下头,甚至想捂起耳朵,这样就听不见那些刺耳的声音了。
可就在这时,耳边却突然响起他家少爷的声音:“长顺,抬起头来。”
长顺抬起头。
却见他家少爷居然还在笑着跟他开玩笑:“头压那么低,地上有钱捡吗?”
长顺难过:“少爷……”
睢鹭敲敲随从脑门。
“现在才反应过来,是不是有点太晚了啊,你家少爷我,在下决定之前,可是早就在心里预演了千百遍如何被人骂的场景了。”
甚至连死后如何被人在野史里鄙夷唾弃都想好了——假如他能在野史留下名字的话。
长顺闻言呆住。
“少爷你既然知道,为什么——”还要做这种事?
荣华富贵真的那么重要吗?可是,在长顺的眼里,他家少爷明明不是看重钱财的人啊。
睢鹭却没有回答长顺的话,他双手背在脑后,大踏步地往前走:“快走啦,你少爷还想多听听大家怎么骂我的呢,哎对了,长顺你知道这叫什么吗?少爷跟你说,这就叫做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意思就是——知道别人怎么骂你,你才能知道怎么更好地骂回去。”
“……少爷,你上次跟我说的明明还不是这个意思。”
“哈哈,这叫活学活用,活学活用嘛!”
少年大笑着往前走,在前方等待他的,是数不清的嘲讽与谩骂,可他没有停下脚步,而是仿佛追逐着太阳的夸父般,迈着最大的步伐,直面,甚至追逐着死亡与焦渴,而那个没有对长顺说出的答案,也在他心里如太阳一般闪耀着——
当然是因为,有哪怕被万人唾骂,也强烈地、坚决地,拼尽了所有也想要做的事啊。
卿不闻曾子曰:虽千万人,吾往矣。
*
京城人民满以为,绝色小白脸倒贴乐安公主便是最近最大的八卦了。
却没想到,只过一天,便有更劲爆的消息传出来——
乐安公主为了那个主动倒贴的小白脸,咬死了今科探花卢嗣卿,跑到皇宫撒泼打滚,要皇帝彻查卢嗣卿的探花资格!
第二天的睢鹭走在大街上,听着人们仍在议论纷纷,许多人仍旧在骂,在鄙夷,只不过这次被骂被鄙夷的,主力从睢鹭变成了乐安。
毕竟,前一天的八卦还可以说人家公主身份尊贵,小白脸为了攀龙附凤主动倒贴,最不要脸的还是睢鹭这个小白脸。
但第二天这八卦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