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弹呼啸而出,划破了蓝天,朝着密集的骆驼群落了下去。
轰隆!
轰隆!
剧烈的爆炸声响起,骆驼群中一阵躁动,血雾纷飞。
哀鸣四起,惨叫连连。
阿米特眸光一颤,压根就没想到,明军居然笑携带了火炮。
奥斯曼不是没有火器,而是这次是沙漠行动,他只是来和哈罗德商议夺权的事情。
尼罗河流域,能够威胁到他们的敌人,几乎没有。
真正的敌人,唯有西边的波斯帝国。
有六百骆驼骑兵在身边,足够让他傲视任何对手。
更何况,还有强大的无形者和巴比伦侍卫作为他的盟友,哪怕尼罗河上游的那些国家,都未必敢招惹他们。
几发炮弹落下来,骆驼群被炸得血肉横飞,四散逃窜。
“大炮,该死的,勇士们,给我冲上去。”阿米特气得脸色铁青,但他知道,这种情况下,唯有以最快速度冲破对方的防线,才能对冲他们的火器优势。
命令下达,那些被吓了一大跳的骑兵,再次发出嗷嗷嘶吼。
慑人的弯刀,指着前方,以极快的速度席卷而来。
骆驼兵的速度虽不如骑兵,但也足够快,挨了几发炮弹后,除了前面一部分骆驼被打散外,后面涌上来的骆驼群,依然保持着很强大阵容。
杀!!
鱼鹰士兵却已经开始了第二轮轰击。
轰隆,轰隆!!
几声巨响过后,骆驼群中再次传来哀鸣,士兵纷纷跌落下来。
巨大的驼身,向前栽了下去,也将它们背上的士兵,甩了下来。
骆驼兵对马队,除了士兵本身因素外,其实还是有一些优势的。
高大的身躯,足够让士兵居高临下,使他们在和马队对战时,取得一些优势。
骆驼奔跑速度,稍微慢一些,也能够让骑射手有足够的准备时间。
只是,奥斯曼帝国的兵马,火器化程度很高,弓箭保有量比较低。
六百多骆驼兵中,弓箭数量只有不到十分之一。
马弓相比于步弓来说,弓身短,便于携带,骑手容易操作。
劣势也同样突出,由于弓身较短的原因,射程和杀伤力也小了许多。
优秀的射手,可以通过坐骑冲刺的速度,超长发挥,但是在沙漠中蹦跑的骆驼兵似乎还做不到这一点。
在阿米特的人马接近到二百步时,戴松大手一挥,二百多名火铳手,列着长队,靠了上去。
如林的铳枪,对准了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