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从第一次听林洛桑唱慢歌开始,男人便觉得她的音色有些熟悉。
是一种很微妙的熟悉感,似乎在哪里听过,又似乎没有,若要仔细纠寻,还带着点陌生。
不过后来想起她早年有几首大爆的歌,想必是他曾在某些场合听人播过,才会有些印象却不至于太强。总而言之不是什么大事,他也无需放在心上。
只是偶尔听她在自己身边唱歌,轻声的哼唱无端让人感受到治愈,心境也会随之宽阔很多。
眼见马上要进车库,而她的歌似乎还有一阵子才结束,男人就熄火停了车,专心听她唱。
林洛桑还从没遇到过这种操作,面对着漆黑夜色沉吟了几秒,这才想起来回复――
“但这是另外的价格。”
男人蹙了蹙眉:?
“你知道我现在一场商演是什么价位吗?”她一本正经地转头,比了个三,又指指他的座椅,“就你坐的这儿,买第一排的票都不能靠这么近,然后你还要求我唱五分钟,就相当于是专人表演,那……”
她一边说一边头脑风暴着接下来要胡说八道点什么,结果不期然看到男人侧了身子,拉开了个什么东西。
……难道真要给她钱吗?
林洛桑声音顿了顿,决定如果他真拿钱出来羞辱她,她就踹他。
然后她就瞧见裴寒舟神色无虞地拿出了一根荔枝味儿棒棒糖,一气呵成地撕开糖纸含进口中,根本没把她的瞎闹腾放心上,就像是找了个零食再来继续看她表演,完美模拟了她以前追剧时抱着爆米花的状态。
不知道为什么,更想踹他了呢。
“你还惬意地吃起了棒棒糖?”林洛桑不服,“什么意思呢,我不唱你就不开车了是吗?”
男人咬着棍子,非常欠揍地沉声回:“嗯。”
被拿捏住命门的林洛桑非常不爽:“你以为我不会把车开回去吗?”
凛然地对质几秒后,她绷紧的背松懈下半分,摸了摸鼻子道,“好吧,我真的不会。”
裴寒舟:“……”
“你有这功夫跟我贫嘴,十首歌都唱完了。”
她深呼吸一口,胸膛起伏,如同在酝酿情感,正当男人以为她要进入正题时,林洛桑开口了:“你知道夜莺吗?”
“什么?”男人冷淡抬眼。
“不是有那种故事吗,就是夜莺主要在夜间鸣叫,有失眠的人喜欢听它的歌声,就把它关在花园里让它天天唱给自己听,夜莺唱到声音嘶哑,后来觉得失去自由就自尽了,”她讲得头头是道的,“你不觉得我现在很像吗?”
男人没什么情绪地敛了敛眉,“我囚禁你了吗?”
“……”
“你声音嘶哑了?”
她轻咳一声,感觉气势上有点被压住,努力找回主场:“现在可能没有……”
林洛桑话还没说完,男人漫无波澜地咬碎口中的棒棒糖,松了松领带,不经意地回应:“嗯,等会就有了。”
林洛桑:……?
然后她就知道了为什么这趟车里没有司机也没有助手,只有他们两个人。
这万恶的资本家,果然干什么都是有目的的,就连开车都别有深意。
被盖着外套从车里打横抱出的时候,她竭力睁开因困倦而差点黏合在一起的双眼,发现天边已隐约翻起了一丝鱼肚白。
也是在这瞬间,她又清楚了自己和故事里夜莺的区别。
夜莺在凌晨时分是无需婉转承欢的。
――但她要:)
林洛桑体力耗尽地舔了舔唇角。
很意外,她好像也尝到了,淡淡的,荔枝棒棒糖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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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早晨,她和裴寒舟准备再去医院看一下曾祖母,而后两人就分道扬镳,各自去工作。
她在车上困得呵欠连连,头抵着车窗发呆,根根分明的睫毛上都粘着点泪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