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要养猫, 当然是立马就行动。
楚凌霄稍微装扮了一下,就带着雀跃难当的陶乐一起出了门。因为感冒,陶乐也戴了口罩。
再加上这个天气出门必备的墨镜, 楚凌霄的装扮也就显得很普通了。
一开始陶乐还有些担心,毕竟在她眼里,楚凌霄的辨识度实在太高了,不看那张脸,只看背影侧影甚至头发,她都能在人群中一眼就认出他来。
“粉丝们可厉害了, 比侦探也差不了多少,你就这样走出去, 肯定会被认出来。”
更何况待会儿他们要去的地方, 肯定都不会是人流量少的地方。
楚凌霄却只是对着她神秘一笑, 揽着她肩膀就带着人走了。
一路上陶乐都忍不住碎碎念,一会儿问要不要跟萧哥报备一下, 一会儿后悔说干就干太草率了。
“你现在身份可不一样了……”
楚凌霄趁等红绿灯的空隙,伸手在她脑袋上揉了揉,回头冲她笑:“放心吧,我有办法让人认不出来。”
收回手, 他看着前方跳动的数字, 语气淡然:“而且不管是什么身份, 都是为了养家糊口。如果这个身份反而阻碍了我们享受人生, 这样的累赘, 要来又有何用。”
陶乐呐呐无言。
之前还没长大的时候就分离数年,再聚首, 她发现自己印象中的那个哥哥越来越模糊,眼前这个人的形象越发深刻。
他可能话不多, 给的承诺也没有太多的花样,可她知道,他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是认真的。
就像是现在这句话,如果成为大明星反而让他们无法随心所欲的生活,他会丢弃得毫不犹豫。
这样的想法简直太不可思议了,毕竟世人的认知里,名利钱权富贵星光,谁能说自己毫不在乎?然而陶乐就是知道,她喜欢的这个人,是独一无二的。
第一次跟已经变成明星的男朋友出门而显得格外焦躁不安的心就这么镇定下来了,陶乐开始专心地憧憬起那两只小猫。
小猫是小区里的流浪猫,其实已经算不上是“小”猫了,陶乐是在一个多月前去楼下丢垃圾的时候无意中发现的它们俩。
两只猫的毛色也看不出具体是什么样,瘦瘦小小的,皮毛看起来也有些不健康。
那个时候陶乐还没有自己能养宠物的意识,所以哪怕喜欢它们,也只是在做饭的时候是有意识地做一些不放油盐的白水煮肉煮鱼,然后再拿下来放在角落。
――流浪猫警惕心太重,远远地看见人就会第一时间逃跑。
说起来,陶乐其实都不太确定它们会愿意跟自己走。
车没开进去,而是直接在附近路边临时停车位上停了。
这会儿已经是临近中午,这里又是公寓外的街道,人来人往的,陶乐好奇地看着楚凌霄,想知道他到底有什么办法让人认不出自己。
也就是陶乐自己推开车门下车等待的一会儿功夫,再看见从车头绕过来的楚凌霄,陶乐被惊呆了。
因为就是在她眼前,楚凌霄总是挺拔的腰背小弧度的自然弓曲,让他肩膀显得可靠的直角肩也自然斜塌微缩,于是整个倒三角的好身材就发生了肉眼可见的改变。
等楚凌霄出声的时候,陶乐更是怀疑地看着他迈不动脚,“…凌霄?”
真的是他吗?为什么一个人的声音都能改变这么大!
原本楚凌霄的声音算是中音,愉悦的时候清朗潇洒,认真的时候低沉&性&感,故意散发魅力的则沙哑色&气。
可现在,楚凌霄发出的声音却是那种带着点干哑的烟嗓,让人听见的第一想法就是这个人是个老烟木仓。
哪怕是路人观众都知道,最近大火的楚公子是个不抽烟不打牌,业余爱好就是做做家务下下厨,再不济弹琴写字画画舞剑,总之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