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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第四十四章(1 / 9)

“迎春的去处你们可有什么章程?”林墨菡问道。

贾琏面露难色, “时日尚短,这好儿郎又哪里是随处可见的呢,先前我倒是提了个人, 只是回来与她那么一说她却将我骂了个狗血淋头。”

“我还骂错你了?”王熙凤美眸一瞪,转头对着林墨菡林黛玉姐妹俩说道:“你们是不知道他提的那是个什么人, 家里就是个破落户, 穷得叮当响,且那人都二十五岁了, 比迎春整整大了十岁!又是个不通文墨的草莽武夫, 长得更是如同那铁塔一般,胳膊恨不能赶上我这大腿粗, 整个人粗犷的很, 迎春往他旁边一站就跟那小鸡崽儿似的,人家一只手就能将她捏起来, 从头到尾从里到外就无一处相配的。”

“况且那人家里还有个泼辣强势的寡母,骂起街来那是三天三夜不带喘的,左邻右舍都对他家避如蛇蝎, 就迎春那性子,真到他家去了还不得被欺负死?这还是亲哥呢, 找的是什么人?我恨不得拿大嘴巴子抽醒他。”

贾琏讪笑, 辩解道:“你们女人家就在乎那皮囊,你看宝玉那皮囊生得好吧?那人呢?没点男人的担当, 比小姑娘家还娇气。人家杨兄弟虽说看着恐怖了些, 但那性子是真豪爽大气, 是个响当当的真汉子,且从不去那烟花柳巷,唯一的爱好就是喝些小酒罢了。”

王熙凤白了他一眼, “就他那大拳头粗胳膊,真要哪天喝醉了动起手来,那一拳都能打死个人,快拉倒吧。”

“那你就想多了,杨兄弟打不打人我是不知道,但是人家可是号称千杯不倒的人物,二十多年来愣是一回都不曾醉过的。”

夫妻两个还在争辩,林黛玉越听眉头拧得越紧,打心眼儿里就觉得这人跟迎春是一百个一千个不相配。

林墨菡沉默着听了一会儿,就问道:“那人都二十五了,先前可是成过婚?”

“那倒不曾。”王熙凤嗤笑道:“就他那样的条件,谁家姑娘愿意嫁过去啊。”

其实说家里穷得叮当响那也只是相对于贾家这样的奢侈生活而言,人家好歹是个步军副尉,也是个五品官身呢,家中又只有一个寡母,并无其他负担,供平凡的日常生活也尽够了,只是较之高门千金的生活难免清苦多了,更何况家里那个寡母……故而王熙凤是十分不满意。

“妹妹难不成还真有点想法?”看着若有所思的林墨菡,王熙凤有些惊了,“也不用这么急着吧?咱们再看看别的……”

林墨菡看了她一眼,以老太太的年纪,贾家一旦落难,恐怕很难熬多长时间了,而迎春如今都十五岁了,说句难听的,万一老太太真两腿一蹬走了,那还少不得要守孝……一朝落难婚事本就该艰难多了,真等到年纪又拖得大了,那就更得降低条件选择了。

不过这话她却不好说出来,只得说道:“那一天何时会突然降临谁也说不准,真等到那时,家里的姑娘要么是许商户,要么就是嫁农家,就连那耕读之家都是不容易的,读书人往往更加重视名声,人家十年寒窗苦读就为了考科举当大官,又怎会敢娶一个家里被治罪的姑娘呢?探春和惜春是实在没法子了,但是迎春好歹还能……”

士农工商,商户地位最卑,家中子孙甚至都不能参加科举,而农家……姑娘们锦衣玉食长大,素来连喝口水都是有人送到嘴边的,真叫她们去洗衣做饭甚至亲自种地,那能做得了吗?哪个农户人家也不会要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懒婆娘”,说请两个丫头婆子伺候着那也不现实,公公婆婆甚至祖父祖母都在辛勤劳作,一个小媳妇却在旁边喝茶看书?又或者还能花嫁妆请奴仆养着人家一大家子一起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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