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内特太太闻言先是松了口气,她本来担心宾利先生是个没有定性的人,这样他在内德菲尔安顿下来的可能性就会降低。现在听到他是去邀请客人,放下了担忧,不过没几分钟,她的神经又疼了起来:“十二位小姐?噢,我可怜的神经。”②
平时负责怼人的贝内特先生昨天便出了门不在家,对于贝内特太太的话其他人都没有回答。大概是之前期望太高,此时听说宾利先生会带回这么多女宾来,大家心底不免都有些受打击。
唯一例外的是凯瑟琳。她对宾利车还是能流下口水的,宾利先生就算了。
早餐结束后,凯瑟琳算了算时间,换上便于行走的软底鞋,迫不及待地从家中出来。她踩着乡间的泥土,顺着从伦敦回来的车马必经的道路,边观赏路两旁的美景,边向前走着。
赫特福德郡离伦敦直线距离34公里,据马夫说三个多小时便能到。贝内特先生昨天出门替凯瑟琳去出版社,帮她商谈发表和刊登的事宜。
虽然凯瑟琳也十分想去,不过碍于现实和名声,几经考虑后决定放弃。
这个时代的英国女性地位很低,不要说政治上的选举权,她们连作为独立个人的权利都没有,她出书只能委托贝内特先生以他的名义代签,她没有与出版商签合同的资格。③
贝内特先生走前告诉她,他谈完事情后会去拜访朋友,第二天才回来。凯瑟琳在家等了一上午,实在心急如焚坐不住了,干脆早早出来迎接他。
她昨天给了贝内特先生《血还》百分之八十的稿件,现在她还不知道来信的人是出版商还是报社,不过无论
哪个,只要愿意刊登、印刷,对于现在的她来说都是令人满意的事情。
凯瑟琳已经打听过,现在一本较畅销的能为作者带来600-800磅的收入。按她的人生规划,写作的收入完全可以满足她的生活。
出于迫切需要钱的目的,凯瑟琳第一本书没有任何高大上的意义,她用了后世YY的多个设定,写书时一切为“爽”字让道,情节设定让读者怎么畅快怎么来。
《血还》讲的是公爵之子皮<特曼·安东尼奥复仇的故事。
生活在法国南部乡村的皮特曼·安东尼奥原本是一个勤恳努力、踏实可靠的青年,尽管他的父亲很早去世,母亲粗鄙不堪对他非打即骂,但他依旧靠着勤奋得到一位英国商人的赏识,还与同村乡绅的女儿珍妮弗坠入爱河。
然而,就在他的生活逐渐变好时,安东尼奥突然遭遇杀身之祸,在一个雨夜他被冷箭穿透了胸口。
安东尼奥濒临死亡,一个神秘的声音突然出现在他的脑海中:“皮特曼·安东尼奥,你甘心这样死去吗?你渴望力量吗?如果你的回答是是,那,睁开你的眼睛吧!”
安东尼奥发现他获得了神力,不仅身体上没有任何伤疤,力气还变得极大,眼睛能看到十公里外的事情,耳朵能听到别人极小声的窃窃私语。
安东尼奥决心复仇,而在他调查的过程中,他发现这场暗杀居然是法国最富有最有权势的贵族埃尔·德·威弗列德公爵之子弗琳·威弗列德的手笔!
而他杀安东尼奥的原因居然是弗琳·威弗列德知道了安东尼奥才是公爵的亲儿子,他们身份会互换全是因为弗琳的母亲,她在威弗列德公爵家当女仆时私下将自己的儿子与公爵之子调换,而那个女仆,便是对他极为苛刻的母亲。
安东尼奥决心讨回他的一切,让伤害他人血债血还。
……
凯瑟琳从不敢小看古人的智慧,她自知水平有限,决意以情节取胜。她按照每章回都有伏笔、有转折、有高峰的模式,一环扣一环,几乎是一气呵成完成了这本。
书写完时凯瑟琳也有些忐忑,不知道现代的故事是否适合现在的英国,好在戈登先生的回应让她松了口气。看来人人都爱Y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