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的,人家那么漂亮机灵,咋就看得上你这块木头疙瘩哩!晚上来我家吃饭不?我妈知道你带我出去玩儿,咋说也非要请你这一顿。”
“你和大伯娘说一下,就说我晚上有事儿不去了,等哪天有空了我带酒去找大伯喝几盅,再麻烦她做几道下酒菜,上次那兰花豆可好吃了。”
“行,那我先走了啊。三哥,你想开点,这是很正常的事——你哪点配得上人家呢!”
高爱国差点吐血,这丫头,有这么安慰自己堂哥的吗?!
就在高爱国借汽水消愁的时候,王春枝正带着程冬至在商店里兴致勃勃地挑绒线。再过段时间就要入冬了,她咋说也要给妹儿打出一件新的绒线衫子来,老穿那件旧的有啥意思呢。
程冬至问大姐:“姐,你有没有想过以后找个啥样儿的人啊?”
“对我好的,对你好的,就行了!”
那高大哥挺合适的呀……
这个问题程冬至憋在心里没问出来,因为说出来也没意思,这种事勉强不来,还是随缘。
晚间,程冬至用煤炉子熬俩人吃的汤饭。这个做法还是她们最近摸索出来的,既方便又好吃。在食堂打一大份五分钱的菜汤以及一份苞谷饭,放一小块猪油进去,再丢些剩菜粉条啥的一起煮,最后起锅前加点盐(偶尔会额外加放一些面条或者白米饭),看着乱七八糟的,一揭开锅却香喷喷的又热乎,在这种天儿吃最舒坦不过了。
王春枝捋好了线,正飞快地而熟练地织着绒线衫,忽然唉哟了一声。
“咋了姐?”
“没啥,看岔了,把手指头给戳了。”王春枝把手指含在嘴里吮吸着。
“要紧不?破皮了没?”
“没破皮,木头针又不是铁针有啥怕的!你熬你的。”
程冬至回过头继续照料煤炉子上的小贴皮锅,王春枝则怔怔地看着自己拿出来的手指。
是没破皮,然而戳得也有些疼,毕竟十指连心。
她也不知道自己是咋了,今天白天知道高二傻谈了对象后,心里总有些说不出来的不得劲。
大概是继承了刘金玲的个性,王春枝骨子里有一种场面劲儿和要强,说啥也不肯把心里那点不得劲在对方面前表露出来,总觉着一露出来以后都抬不起头了。
那姑娘长得不错,身上干干净净的,手也不糙,一看就是好人家的姑娘,从小没吃过啥苦的,和高二傻家里条件应该差不多。
她虽说有个名头上的副厂长爸爸,可实际上就是个乡下出身的泥腿子,啥文化见识也没有,连啥叫“梆梆球”都不知道……
这一夜,王春枝和高爱国都失眠了。
王春枝竭力说服自己,说啥都晚了,要怪就怪她少根筋,反应慢,没早点察觉自己对高二傻居然还有这么点心思在。
说起来也要怪俩人太熟了,熟到不好下手。俩人认识了差不多快十年了,刚认识的时候对方都是小屁孩,知道个啥呀?后来就是老熟人,老乡,咋地也不能往那方面想啊。
话又说回来了,以前她是真真正正觉得对方是个二傻子,没把他当个男人看。可能是前几天那事儿的缘故,她才意识到当初那个傻笑的男孩儿长出了怎样结实的筋肉,怎样宽大的肩背,并且会那样决然地保护她,比她所见过的任何男人都爷们儿。
高爱国心灰意冷,再加上自己堂妹说的那些话,让他完全没脸再去找王春枝。
是啊,他就是那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春枝儿都没把他当那啥看,他还天天缠着她,要是耽误了她找对象咋办?
高爱国一避着王春枝,王春枝这边就很快察觉出来了。
以前习惯了他时不时傻笑着过来找自己,忽然这样一空落出来,王春枝才觉得额外不舒坦,仿佛失去了一个什么很重要的东西。
几天没睡好后,王春枝决定给自己一个交代,彻底死个心也比这样不上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