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平!有你的信!”这天,吴卫平刚刚训练回来,就听见有人喊他,告诉他,有他的信。
吴卫平有些纳闷的走了过去,一边儿走,一边儿猜测,是谁给他写信。
他并没有想过,老家会有人给他寄信。
首先,他的父母除了在和他要钱的时候会想起他,平时的时候根本就不会记得自己还有这么个儿子。而他这个月刚刚给他们寄钱回去不久,他们是绝对不会主动联系他的。再说了,他的父母大字不识一个,根本就没有办法给他写信。更何况,就虽说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但是,他真的觉得,他的那对父母,可能连怎么写信,寄信都不知道。
而他的妹妹,也不可能给她写信。虽然他曾经给吴秀华留了他部队的电话和地址。但是,他们兄妹俩小的时候,根本就不受那对父母的待见。他们连饭都有些舍不得给他们兄妹俩吃,又怎么会舍得让他们读书呢?
吴卫平是在来到部队之后才有机会跟着大家读书识字的。而吴秀华,根本就没有条件去学习。大字不识几个的吴秀华,根本就没有能力给他写信!
“呦!这是对象给你来信了?”
吴卫平刚刚来到守卫室,就看见平时检查信件包裹的小同志,对着他挤眉弄眼的。
守卫室负责审查信件和包裹的,是一名身高一米八的大汉,此时,他对着吴卫平挑眉毛,挤眼睛的表情,看起来滑稽极了。
如果是平时,吴卫平一定会好好的嘲笑他一下的,可是,这个时候,吴卫平的心思却完全没有放在他的身上。
“为什么这么说?我告诉你啊,你可不能冤枉我,我可还没有对象呢!”
吴卫平不理会他的打趣,在本子上签了名,就拿着自己的信件离开了。
但是,此时的吴卫平心里面却非常的不平静。
不怪守卫室的小战士怀疑是他对象给他写的信,来信的信封上的字,写的实在是太秀气了。而且,虽然吴卫平不好说自己在学问上有什么成就。但是,基本的眼力价儿还是有的。这信封上的字,实在是写的太漂亮了,漂亮的,他觉得非常的眼熟。
如果孟甜知道他对于自己的字的评价的话,一定会非常自豪的告诉他。她从小就跟着有名的中医大家学习医术这些中医大家里面,有很多人都写了一手好字。她从小看着他们开药方,跟着学习医术的同时,也偷偷的跟着他们学习写字。虽然她的这手字不能说是集百家之长吧,但是,放在现在这个时代,也是非常不错的。
吴卫平因为工作的特殊,所以,他的记忆力非常的不错。很快,他就想起来他曾经在什么地方看见过这笔字了。
上次他回家探亲,看见自己的妹妹被张老三打伤。因为情况紧急,他急急忙忙的找了村子里面的大夫过来给吴秀华看病。他记得,当时,隋大夫的身边还跟着一个年龄不大的小女孩儿。后来,隋大夫给他妹妹开药的时候,也是这个小女孩儿执笔的。当时,她写的字,和信封上的字,一模一样。
想起了这笔字的出处,吴卫平挑了挑左边的眉毛。这算是他的这个小动作,每当他遇见了什么比较棘手的事情的时候,总是会不经意的做出这个小动作。
该不会,上次回去招惹了一个小女孩儿吧!
其实,不怪吴卫平自恋。他和吴秀华都是挑着他们那对不负责任的父母身上的优点长得。虽然他们的那对父母非常的不靠谱,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他们两人长得都不错。而挑着他们优点来长的吴卫平,五官更是突出。不说别的,但但在他们的部队里,就有很多医院的小护士,甚至是年龄不大的军医对他有想法。包括曾经到他们部队来慰问演出的文艺兵们,也有不少对他表示过好感。
而在这个年代,十五岁的女孩子已经不是小孩子了。特别是在农村,很多女孩子在十五六岁的时候,家里人就会帮着相看人家。等过个一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