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上的派克钢笔。
女婿胸上的白衬衫口袋里天天放一支钢笔,他却没有看见女婿写一个字,真不知道买这么好的钢笔有何用。
他不想听女婿结巴和他说话,说完要说的话,他骑自行车回家,没提送女婿一程。
钱谨裕估量一下,他要是说拿这些东西干投机倒把的事,岳父大义灭亲的可能性有多大。以岳父雷公性格,估计他凶多吉少。
他有想过到废品站买车轴和链条,可是这个年代自行车质量特别好,除了三四年换一次内胎,车架子用个三十年都不会坏,废品站很难见到一辆废旧自行车,他想从自行车厂以外的地方买车轴和链条,买不到。
想了一路,钱谨裕站在大门前,迎头撞上一个人。他抓住门框,借着昏暗的光线仔细一瞧,是姚博恩的大哥,惊喜道:“博俊哥,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下午回来的。”姚博俊楞了一下,才想起和他说话的人是谁。
钱谨裕和他说了两句话,看出他有事做,和他说了句:“博俊哥,天色不早了,我回家吃两口饭,明天聊。”
“行。”姚博俊的身影和夜色融合在一起。
钱谨裕走到院子里,看到姚家房间里灯火通明,气氛有些诡异,不会真被他乌鸦嘴说中,出大事了。他抠了抠下巴走进屋里:“妈,平常这个时间点还有人在巷子里说话,今天怎么一个人也没有,博俊哥回城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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