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兵的时候倒没遇到过这样的好事,大概不是文工兵,都是大老爷们。只有遇到慰问演出的时候,才能看到一些女兵。不过,我们闲来无事,也一起吹口哨。你也许不知道,几十个大老爷们,坐在夜里头的山岗上一起吹口哨,那种惊天动地慷而慨的景象!”
王飞扬津津有味地说着。
“我不知道,但想象得出来,外星人都会被你们吓得掉下来?”
萧采袅一阵咯咯笑,接着说:“来,给我们母女俩吹个曲子,不会难为你?”
不知不觉,官太太说话没有以前那么盛气凌人了,还带上了几分客气。
“不会!”
王飞扬说:“不过我就是会比较老的那些军中曲子部队红歌,你不嫌老土的话,那就点播。这种类别的,我基本上都会!”
“行呐,想听的就是这种歌,那些流行歌曲,我老了,不爱听!”
萧采袅越笑越开心了,说道:“给我来一首《一二三四歌》!”
“好咧!”
王飞扬酝酿了一下,接着就吹了起来。
他的口哨吹得确实不错,抑扬顿挫中透着恰到好处的婉转,把歌曲的韵味释放得淋漓尽致。听着听着,小男孩吴文强都轻轻拍起了小巴掌。
萧采袅也听得满脸生动,禁不住跟着唱了起来:
“……唱得山摇地也动,唱得花开水欢乐……一呀么一呀么一呀么一,一杆钢枪交给我!二呀么二呀么二呀么二,二话没说为祖国……”
她唱得居然也相当不错,圆润中带着铿锵,透出当年的巾帼气息。
整个车厢里,涌荡着清脆的口哨声和歌声。
价值二百多万的保时捷已经开上了高速公路,周围阳光明媚万物生长,天空烈日高挂蓝天如梦。从梅州到广州,全程387公里。
两个身份悬殊的人——一个是省部级高官的妻子,本身显然也有一些来历;一个是普普通通的退伍兵,在三线小城市的某个家私城打工——就这么一个吹着口哨一个唱着歌,一路上开到了广州。
因为某些共同的情怀,两个人的距离被拉近。
到了广州之后,萧采袅让王飞扬把她送到番禺区狮子洋附近的一栋别墅小区。这个小区位于一座小山头上,站在上边可以隐隐看到带着几分波涛汹涌的大江,眼界算得上是辽阔。绿树掩映,里头约莫有两三十栋小别墅,并不豪华,甚至显得有些破旧了,但正因此,透出几分古朴的韵味。看年头,三四十年怕都有了。
不少别墅的墙壁上,甚至爬满了爬山虎什么的。
但到处都显得很干净,显然经常有人打扫。
三四十年前,能住这种地方的人,都不能说非富即贵了,光是有钱怕都住不起。何况,那个时候的社会高层并不以金钱来划分,而是身份。
所以说,那时候能住在这里的,都是权贵。
哪怕到了今时今日,这里都还是特殊的存在,特殊人群的住所。
小区门口还站着武警!
萧采袅直接让王飞扬直接把车开进去。
值守的武警显然认出了车辆和里头坐着的人,敬礼后放行。
接着,在萧采袅的交代下,他把车子开到了小区中间部分的一栋小别墅门口,停下。它还有一个用篱笆墙围起来的院子,里头种着五六种青菜,还有百香果、木瓜、凉粉果这些玩意儿,看上去如同乡下一般。
“你在这等等,我大约半个钟头左右出来。”
萧采袅交代了,就带着她儿子进去。
王飞扬把豪华的真皮座椅放倒,舒舒服服地半躺着,拿起手机来看微信。
这个时候,他没发现在对面的一片郁郁葱葱的小树林里,探出一张贼头贼脑的脸。这是一个五十岁上下的男子,头发蓬乱,面容憔悴,双眼里头布满血丝,脸上带着愤恨之意。乍看起来像是叫花子,但明眼人即可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