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孩子一岁两岁是心肝, 三岁四岁有点烦, 五岁六岁老捣蛋, 七岁八岁狗都嫌,如今萧小包子正好七岁,完美继承了萧翎羽的熊脾气,不听话, 爱挑食,还乱发脾气,撒泼打滚样样在行,后宫的宫女和太监都很怕他,连狗见了他都要绕道走, 活脱脱的一个小孬种。
于是沉歌给他起了个绰号叫萧小孬, 天天小孬小孬地喊他。
久而久之, 连萧翎羽都快忘了他这个儿子的大名是什么了。
他看着这个和以前的自己如出一辙的儿子, 有些头疼:他终于明白了小时候为什么父王每天都想揍他的心情了。
他现在每次看着萧小孬撒泼打滚就很想揍这熊孩子。
沉歌拦着他:“不用打,当初我能治的了你, 就能治的了你儿子。”
可沉歌如今又有了身孕,萧翎羽不忍她太劳累, 便想着给萧小孬找个能治的了他这个熊脾气的同龄人。
选了一圈,选中了明衍和素溪的小女儿明绾绾。
明衍和素溪育有两个孩子,大儿子比萧小孬大三岁, 小女儿比萧小孬大一岁。
倒不是说明绾绾有多厉害, 而是因为明绾绾的脾性, 像极了小时候的沉歌, 聪慧,沉稳,佛性,坚韧。
此时正好是萧小孬去尚书房读书的年纪,于是明绾绾便进宫做了萧小孬的陪读,吃饭玩乐也在一起,晚上便住在皇宫里,每隔五六日便回家住两天。
好在萧小孬很喜欢这个小姐姐。
明绾绾长了一对清澈明亮的大眼睛,挂在稚嫩的脸上更显的无辜。每每她拿这双眼睛看着萧小孬时,萧小孬再大的脾气也发不出来了。
萧小孬挑食,一起吃饭的时候把自己不喜欢吃的菜都夹给了明绾绾,明绾绾说:“我爹说,挑食的孩子长不高,容易生病,脑子也会不聪明。”
萧小孬不信:“我挺聪明的。”
明绾绾考他:“那我问你,何为王道?何为霸道?何为孔孟之道?”
萧小孬不服气道:“我才几岁,我哪里知道这些?”
明绾绾下巴一扬:“可我就知道。”
“那你说说看。”
“你把这些都吃了我就告诉你!”
“好吧。”萧小孬从明绾绾的碗里将自己不爱吃的菜又夹了回来,硬着头皮都吃完了,然后搁下筷子,“那你现在可以说了吧。”
“好。”明绾绾一本正经道,“何为王道?就是你不乖,你父皇就打你;何为霸道,就是你乖,你父皇也打你;何为孔孟之道,就是你父皇打你之前,先跟你说一声……”
“……”萧小孬指着她道,“行,你厉害……”
萧小孬不爱读书,更不爱写字,每次交上去的作业,字体歪歪扭扭地像是虫子爬一样。
明绾绾的字就很好看,夫子每次都会将她表扬一番,夸她笔下生莲。她把自己写的字和萧小孬写的字放在一起,说:“太子,你知道为什么我的字写的好看吗?”
“为什么?”
“因为我的手被莲花仙子亲过。”
“瞎说,哪有莲花仙子?”
“有的,我小时候做过一个梦,梦见一位仙子坐在莲花上面,她亲了一下我的手。”
萧小孬认真思索:“那我的手被什么亲过呢?”
明绾绾笑话他:“你的字这么难看,可能是被猪亲过吧。”
萧小孬不服,为了证明自己的手没有被猪亲过,他开始苦练字体,不出一个月,他的字已经十分工整了。
夫子十分欣慰,拿着萧小孬的字给陛下看,萧翎羽瞧着甚是满意:明绾绾这丫头,果然给他选对了。
不过萧小孬并不是一直都很听明绾绾的话,到底还只是个孩子,玩性很大,有时候明绾绾也管不住他。
他真信了明绾绾说的莲花仙子一事,听说御花园的池塘中开了并蒂莲,便想着偷偷跑去折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