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他怎么又在这?可怜的李维太太……”
格蕾丝和约瑟夫经过一个老妇人身边的时候,听到了这么一句话。
她忍不住停下了脚步,用一种和善的目光看向那位老妇人,“请问,囤货区怎么走?”
“你怎么会要去那?”老妇人上下打量了格蕾丝好一会儿。
大概是不忍心一个大好青年堕落深渊,老妇人好心地提醒他,“像您这样的绅士不应该去那种地方,再说了,那今天发生了很不好的事。”
“我有一个医生朋友住在那。”格蕾丝假装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不过您说的不好的事是指什么呀?您这样一说,我倒是不知道该不该去赴约了。”
她说话的时候,状似无意地瞥了一眼老妇人,然后在人群中逡巡,寻找她刚才说的那个男人。
一个看起来失魂落魄的男人引起了她的注意。
这种带有引导性的行为,让老妇人开始忍不住拿着自己看不上的人举例子,“你看到那个男人了吗?对!就是他,屠夫李维。这家伙就是去那种地方鬼混,才会变成这样!他以前可是个不错的小伙子,经营了一间肉铺,在我们那附近可是不错的人家。但是现在呢?李维太太天天以泪洗面,因为李维现在变得游手好闲,每天四处游荡,我知道他是去那种地方找妓·女了,但是告诉了李维太太又有什么好处呢?”
之后,她用警告的语气对格蕾丝说道:“年轻人,千万别被迷惑了,体面人不该去那样的地方。而且那今天发生了命案,我都听说了,你不该主动到危险当中去。”
格蕾丝语气诚恳地谢过了这位老妇人,并表示自己绝对不会“堕落”,这才和约瑟夫几人一起往另一个方向走了。
弗格斯探长不明所以地看着她,问道:“你问出什么了吗?”
虽然听完了全程,但是弗格斯探长根本不知道,格蕾丝和那个老太太闲聊,对案子能有什么帮助。
“弗格斯探长,我要向您确认一件事。”格蕾丝问他:“白教堂夜里想必是十分黑暗的吧?”
“这是当然的,有的人家穷得连煤油灯都点不起,巡警待在这,都得握紧警棍才行。”
白教堂治安混乱,即使在这个区域的巡警是整个伦敦最密集的,每天也仍旧有许多罪案发生。
这里道路错综复杂,幽深黑暗,简直是滋生罪恶的完美温巢。
“我想,罪犯提着灯出来犯罪的几率应该不会太高吧?”格蕾丝又问道。
她在阳光下做了一个手影。
“您看,一个人在光源下活动,必然是会有影子的。但是月光和其他光源不一样,它太过微弱,以至于很难有人注意到物体在月光下的投影。”
说到这,她话锋一转,“但是提灯就不一样了,夜里的提灯,可能会让一个人在别人家的墙上投射出巨大的影子,人的一举一动都非常容易被察觉。罪犯总不至于犯罪之前把提灯一把扔得远远的吧?那样和没带提灯没什么分别。”
“你说的有道理,但是这和案子又有什么关系?”弗格斯探长问道。
“当然有关系了,罪犯是摸黑杀人。”约瑟夫立刻反驳道:“摸黑杀人和大白天杀人可是有很大区别的。”
“如果我的假设成立,那么罪犯很有可能对人体结构有着一定的了解。”
根据法医之前的说法,这个凶手在玛莎的肺部刺了七刀,之后又精准地刺中了玛莎的心脏。
虽然当天夜里有月光的帮助,但凶手在如此微弱的光源下,找到玛莎的致命点,也并非是容易的事。
人们总以为杀死一个人很容易,然而实际上,没有受过训练的人,寻找别人的致命弱点,并非是一件简单的事。
“当然了,这个罪犯必然是心理阴暗的家伙。”格蕾丝说道:“可是心理阴暗的家伙,犯罪的时候,也很有可能有一个非常表面的动因。也就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