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不能确定凶手一定出自于这五个人,但格蕾丝目前只能优先选择调查已知的可疑人士。
因为装病的原因,格蕾丝首先调查的是科兹莫医生。
第二天,也就是二十号的上午,她向周围的邻居“打听”了附近哪里有诊所,然后顺势去了科兹莫医生的诊所看病。
公爵大人陪同他一起去了诊所,因为附近人口不算密集,病人当然也不太多,只是稍微等了一会儿,格蕾丝就见到了科兹莫医生。
“哦,天哪!我这辈子可都没见过那么可怕的场景,您想必也知道吧,姓道格拉斯的那一家三口,恐怕我被昨天那有冲击性的一幕吓坏了,您能给我开一些药吗,医生?昨天我吃了一些小药丸,但是显然那些药没什么作用。”格蕾丝有些大惊小怪地说道。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她演戏,公爵大人就觉得非常想笑。
有点可爱……
不,是非常可爱。
科兹莫医生询问了格蕾丝的症状,得知她“感觉食欲不振、恶心,有时候还会有点头疼”。
“我认为您不需要吃药,受到惊吓的时候没有食欲是很正常的事。如果您特别不舒服,您可以喝一点鸦片酊,但最好不要多喝。”科兹莫医生并没有对命案有什么特别的反应,只是非常公事公办地给格蕾丝开了一小瓶鸦片酊。
不过这位医生为人随和,当格蕾丝特意引导话题的时候,他还是和她聊了几句。
“依我看,道格拉斯先生一定是得罪了什么人,比如说那种黑帮的暴徒。”格蕾丝故意说出一个几乎不可能的选项。
科兹莫医生脸色古怪地看了她一眼,似乎觉得“一便士侦探”名不副实。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就太惊人了。我经常会去那家肉铺,偶尔也会去肉铺后面的屠宰场。道格拉斯先生虽然是个屠夫,但他显然不是那种暴躁的人,他脾气温和,顾客们都很喜欢他。”
格蕾丝好奇地问道:“您也会自己做饭吗?您看起来是那种雇得起仆人的体面人。”
科兹莫医生摆了摆手,“不,我不是为了买食用的肉。”
他解释道:“你
们肯定知道医生们喜欢用兔子和小鼠做实验,但是实际上,最适合做实验的生物是家猪。”
科兹莫医生列举了用猪做实验的种种好处。
首先,猪的消化器官、内脏分布、肠道长度和人类比较近似,如果做毒药学实验,在猪身上做实验记录的数据,通常可以用来类比到人身上,当然,前提是用比较小的、和成年人体重近似的猪。
其次,猪的体表毛发不旺盛,这一点也有些像人,所以有些会引起皮肤病变的疾病、毒药,也可以在猪身上做实验。
而且用带皮猪肉模拟各种外伤,也可以帮助法医推断凶手使用的凶器,以及凶手力气的大小。
他说这些的时候神情不自觉地变得兴奋,让人感觉有些毛骨悚然。
但是很多沉迷解剖学和法医学的医生都有类似的表现,格蕾丝并不能以此为依据,判定他就是凶手。
聊天过程中,他提到了自己的同学,也就是休学在家的库珀先生。
两人关系似乎还不错,经常会一起做实验,而且库珀先生似乎对解剖学非常痴迷。
“他休学实在是太可惜了,要我说,在医学上,他是比我更有天分的,但是没有学位证,他就不能自己开诊所。而且他的身体不太好,这一点很不利于他和病人之间建立信任感。”科兹莫医生为自己的同学抱不平,“英国人对医生太苛刻了,他们甚至不允许医生自己生病,所以我平时非常注重健康。”
这时公爵大人表示自己不是十分在意学历,要是那位医学生真的有本事,伊登庄园倒是可以给他一份工作。
前提是,这个人必须是有品行端正的人。
科兹莫医生将信将疑地看了公爵大人一眼,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