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新鲜空气真是让人怀念!”医生摘下一次性橡胶手套,丢进杂物桶里,然后向格蕾丝几人走去。
他的身上还带着死者尸体上的臭味,只不过比较淡,让人勉强能够忍受。
“尸检结果怎么样?”弗格斯探长立刻追问起来。
医生掏出手帕擦了擦汗,说道:“这只是初步检查,不过话说回来,那个孕妇,也就是卡丽莎,几乎用不着特意做解剖了,您明白我的意思吧?”
想起那具惨不忍睹的尸体,弗格斯探长不自在地点了点头。
“我主要检查了卡丽莎的尸体,另外两个,要等尸体送到我的解剖室再说。卡丽莎的嘴角比嘴唇其他地方腐烂得严重,这说明她的嘴角是有伤口的,应该是凶手在行凶之前,用手帕一类的东西堵住了她的嘴。”
也就是说,邻居们听不见是情有可原的,因为卡丽莎根本没办法呼救。
至于八个月大的婴儿被从母亲的肚子里取出来之后,其虚弱程度是怎样的,格蕾丝也猜测不出来。
也许根本哭不出声。
而且孩子的哭声本身算不上是特别引人注意的事。
医生停顿了一下,看了看格蕾丝几人的神色,“接下来的话,可能会让你们更加吃惊。”
“无论多么吃惊,该知道的还是要知道的。”弗格斯探长摆摆手,示意他赶紧说。
“咳,卡丽莎的肾脏和肝脏不见了。”医生用平淡的语气说出了这个极为可怕的事实。
“该死的混蛋!”弗格斯探长忍不住破口大骂,“可是,该死的!他拿走那些东西干嘛?”
医生后退了一步,“这一点我也说不清楚,但是,我怀疑凶手受过特殊的训练,解剖一类的。卡丽莎肚子上的伤口非常平整,几乎是一刀垂直向下划开的,没有二次切割的痕迹,而且婴儿的身上没有那种长长的划痕,只有被杀死时的刺伤和一个奇怪的小伤口。”
“你是说,他可能是个医生?”弗格斯探长满脸狐疑。
“我认为有这个可能,当然,我也不能这么断定,有些经验老到的屠夫也能做到类似的事,总之我不认为普通人能做到这种事。
”医生摸了摸鼻尖。
对于凶手拿走死者内脏的事,格蕾丝有几种不同的推测。
第一种假设,他可能是个尸体和器官的贩卖者,长时间进行此类工作,让他变得心理扭曲,杀死卡丽莎的同时,他仍旧没忘了老本行,所以把内脏拿走了。
但是这个假设,解释不了凶手为什么只拿走了卡丽莎的内脏。
因为尸体很久都没人发现,说明凶手有足够的时间,把罗伯特开膛破肚。
但他并没有这样做。
第二种假设,这个人是黑魔法的狂热信徒,这些从女人身上取走的器官,对他来说有特殊的作用。
虽然十九世纪很多人都开始相信科学,但是直到二十一世纪,仍有一部分臭名昭著的罪犯,对已经证伪的黑魔法深信不疑。
格蕾丝在梦中,就曾听说过一个俄罗斯老太太,因此杀过不少人,其中包括她的几任丈夫和一个好朋友,不仅如此,她还取走了尸体上的一部分肉块和器官,用以“修习”黑魔法。
警察在搜索她的住处的时候,还找到了记录这些无稽之谈的魔法日记。
这种人往往极端邪恶,人类的感情对他们来说不值一提。
因为他们坚信,完成某个黑魔法的法阵,他们就可以成为超脱人类的存在。
正因如此,这些人往往会选择熟人下手。
第三种假设,凶手是个恋物癖或者异食癖,他拿走那些器官,是为了收集或者食用。
这种人在日常生活中,会对特定的物品有特别的迷恋。
而且他可能也喜欢食用动物的肝脏和肾脏。
格蕾丝把这些猜想写在纸上,给公爵大人过目。
这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