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始调查之前,我要先和你们两个说一下这七名登山者的身份。”
由于到达勃朗峰脚下的霞慕尼小镇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多了。
由警察、侦探、登山者、测绘师以及几个当地人组成的搜救队伍,决定明天早上再爬上勃朗峰进行搜救。
一行人住在当地人的小房子里,因此没能一群人都聚在一起。
弗格斯探长和公爵大人以及格蕾丝三人,住在了同一户人家。
在女主人送来晚餐之后,三人就在餐桌前谈论起了这次失踪的七名登山者。
外面呼啸着山风,空气中的被卷起的沙砾把窗户打得啪啪响。
由于这里海拔很高,天气寒冷,屋里的壁炉还燃着木柴,发出哔哔啵啵的响声。
在昏黄的烛光下,弗格斯探长将失踪的七名登山者的身份和盘托出。
“这支探险队的队长名叫阿尔弗雷德·希尔顿,是零售业的一位富商,根据我们调查,这位富商在社交界的风评非常好,几乎每个人都对他大加称赞,显然这位希尔顿先生在与人交往方面很有天赋。”
弗格斯探长拿起杯子,喝了一口白葡萄酒,一边切着黑线鳕鱼,一边继续说道:“不过希尔顿先生这个人也有一个无伤大雅的小缺点,那就是爱出风头。”
“可以想象的到。”公爵大人说道。
一般组织这种颇具挑战性的活动的人,都有着比较强的好胜心。
“前一段时间,希尔顿认识了一位有名的登山者,名叫罗杰·桑德斯,一个二十八岁的小伙子。据说这位桑德斯先生曾攀登过阿尔卑斯山的三大高峰,因此在登山这方面有着非常丰富的经验。这次的探险活动,桑德斯先生担任的是副队长。”
弗格斯探长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格蕾丝的脑海里就浮现出一个穿着厚重登山服、红脸膛、四肢健壮的年轻男人的形象。
只不过这时候的登山服仅仅是相对方便活动的男士长礼服,想来应该是没有后世登山服的保暖效果。
格蕾丝不是不想去爬山,但她本人月初总是会因为某些原因“身体不适”,再加上女士们往往比男士们更怕冷这一事实,她当然也就不可能亲自去
勃朗峰查看了。
而发现格蕾丝身体不适的公爵大人,自然是不可能把她一个人扔在山脚下不管的。
因此这次的案子,被完美的分割成了两部分。
弗格斯探长和其他搜救队成员,充当了眼睛和手脚,格蕾丝和公爵大人,则扮演着大脑的角色。
可想而知,这次案子的破解恐怕要比以往的案子要难。
当然,如果那七位登山者真的非常巧合地死在一场小型雪崩里,案子自然明天就能告破。
然而这种事发生的几率,实在是不大。
格蕾丝由于身体的特殊情况,食欲并不是很好。
她放下刀叉的时候,盘子里的牛排还剩下一半,这一现象引起了公爵大人的担忧。
“比起这些,我倒是对那位参加探险的女士更感兴趣。”
“啊,你是说那位胆子很大的夫人?她是威尔士人,你应该明白,凯尔特人的后裔总是充满着冒险精神和反叛精神。”
弗格斯探长先是发表了一些有关地域和民族的言论,之后才开始介绍这位女士的身份。
“她的丈夫姓霍普金斯,是威尔士南部的一位乡绅。霍普金斯夫人今年只有二十二岁,而她的丈夫则是三十岁。按我们英国人的话来说,这是非常合适的结婚年龄。”()
“他们恐怕刚结婚没多久吧?”
“我要说的正是这个,其实这对夫妻刚刚结婚,这次的登山活动,对于两个人来说,是一次别具一格的蜜月旅行。”弗格斯探长说到这的时候,面带惋惜,“谁能想到后来会发生这种事呢?”
在他看来,这对夫妻生还的几率已经非常之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