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宽度问题,马车最终停在了五点区的主干路。
四人下车以后,艾迪探长在前面领路,带着剩余三人往小巷里走。
这里的巷子相当密集,几乎可以与东区白教堂媲美。
由此可见,这里犯罪率居高不下也是有原因的。
在只能依靠人力追捕犯人的时代,这样巷道密集的地方,几乎是转眼就会把人追丢。
而且这里废弃的房屋非常多,然而单从外观看,那些在工厂做工的可怜家伙们,居住的房子和废弃房屋却差不了多少。
贾尔斯夫妇的尸体能被找到,还是因为附近巡逻的警察,闻到了“不太寻常的臭味”。
而马戏团“拇指上尉”的残尸,则是一个流浪汉钻进空屋子准备睡觉的时候发现的。
艾迪探长在一个非常隐蔽的小巷里站定,“尸体就是在这附近发现的,‘拇指上尉’的尸体是在更里面的那一栋房子,贾尔斯夫妇是在我们旁边的这一栋。”
格蕾丝看向周围其他房屋,了然的说道:“周围的住户都是工人吧?”
“没错,附近有一家皮鞋厂,这里的工人每天在那里工作十六个小时,早出晚归。”
“孩子们呢?”
“当童工,在棉纺厂工作。美洲自己就有大量棉花出产,运费更低,成本也就更低,最近很多棉纺厂开起来了,六岁以上的孩子基本都在那些地方当童工。”
格蕾丝沉吟了一小会儿。
这么说来,凶案还真的没有目击者。
那些年龄更小的孩子,基本上不是被锁在屋子里,就是被身为女工的母亲带着去了工厂,和其他女工的孩子待在一起。
当然了,这么小的孩子,格蕾丝反而希望他们永远也不要成为目击者。
能够一连砍死两个成年人的凶犯,恐怕只有艾迪探长这样的块头,才有资格成为“幸存的目击者”。
“这里其实离马戏团的驻地并不远。”艾迪探长征询着公爵大人的意见,“如果您觉得两件案子有所联络的话,我们倒是可以去马戏团看看。”
这时格蕾丝往巷子里走了几步,捡起了一枚小小的纽扣。
这枚纽扣之所以能幸存而不是被捡走,还是因为它本身被踩到了
土里,因此格外不引人注意。
她把纽扣上的泥土用手帕擦干净之后,对着光看了看,“这应该是一枚银纽扣。”
艾迪探长的脸色一下子变得严肃,“贾尔斯夫妇的衣服上可没有这个。”
“‘拇指上尉’呢?”
“那就更不可能了,虽然他的戏服很华丽,但是谁会自己出门找消遣的时候还穿着戏服呢?”
“这种小纽扣不太像是装饰普通礼服上的,它和小听差制服上的纽扣差不多大。不过很明显,小听差制服上的扣子是黄铜的。”
格蕾丝把纽扣递给了艾迪探长,“您不用太过担心,我们现在也没有办法证明这东西就是案发时落在这里的,没准儿它和案子根本没有关系呢?”
艾迪探长暗叹这些侦探说话总是这样,神秘兮兮的,从来不给人确切的答案,只有到了最后关头,他们的嘴里才会说上一句准话。
几人很快又回到了马车上,改道去了马戏团的驻地。
马戏团依旧很忙碌,虽然“拇指上尉”不在了,但马戏团的表演依旧每天都在按计划进行。
他们只会在这里待上两个礼拜,之后就会去下一个城市,继续表演。
眼下第一个礼拜已经过去,第二个礼拜也已经到了第三天。
整个场地都被临时用刷了油漆的彩色木板围了起来,木板围墙上贴着各种各样的宣传海报。
格蕾丝没有急着进去,而是绕着场地转了一圈,观察了一遍墙上的海报。
维多利亚时期的彩色手绘海报非常具有时代色彩,然而如果一个二十一世纪的人来看这些,恐怕会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