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蕾丝这次是独自前往的。
按照凯文给的地址,她很快就在位于白教堂和圣凯瑟琳码头之间的船坞街找到了流浪汉们聚集的一小片地方。
由于船坞街临近码头,经常会有许多外国人、水手、爱尔兰乡下人等等来往行走,所以这里一向是乱糟糟的,警察想管也管不过来。
为了不太引人注目,格蕾丝今天特意穿了一身粗花呢套装,戴了一个贝雷帽,看起来就像是个“工人贵族”。()
不过这身打扮不能细打量,要是有人仔细观察,她的身份铁定露馅。
说白了,这不算是伪装,格蕾丝这么做只是为了方便在人群中穿梭。周围的人来来往往的,除了小偷,应该没有人注意她。
到了地方,那群流浪汉蔫哒哒地聚在一起聊天,根本没人以为格蕾丝是过来搭话的。
直到格蕾丝自己开口。
“凯文让我过来看看,你们是他的朋友吧?”
听到了熟悉的名字,这群脏兮兮的男人才转头去看格蕾丝。
他们之所以当流浪汉,多数并不是因为懒惰,而是因为曾患有严重疾病身体虚弱,或者本来身体就有些残疾,以至于找不到可以糊口的工作,要么就是岁数大了,儿女却没能活到奉养他们的年龄。
总之原因很多,真正懒惰的人却很少。
造成这种现状,其实是因为多数的资源被少数人占据。
想想英国两千多万的人口,贵族却只有五百多人,再加上末流的从男爵、骑士与无爵位的大乡绅,最多不超过三千人。
而这三千人,占据了英格兰超过六成的土地。
剩下的耕地,则被贫富不一的自耕农使用着。
在他们之下的中产阶层,在整个社会中也不过占比百分之十五。
换言之,英国有的劳工阶层有两千多万人,享有的却是最贫瘠的资源。
而这两千多万人里,工匠和铁路工算是工人里的贵族。
仆人们虽然没有自由与尊严,但至少衣食无忧。
农民们在丰年也还算过得去。
反而是这些在几十年前,工业革命初期,选择拥护工厂主们的第一批工人的后代,成了时代的牺牲品。
他们为资本家争取到了在社会
上立足的地位,然后面临的就是兔死狗烹的境地。
世事无常啊!
格蕾丝看着这群身材畸形扭曲、皮肤蜡黄的流浪汉,心中涌起一阵辛酸。
因为在她开口之前,听到的都是这群人在讨论今天怎么过,进不了济贫院,今天晚上该去哪挨上一晚。
白教堂旁边那栋宛如监狱的建筑物,却仿佛让他们无限艳羡着似的。
“这么说凯文没事?”几个流浪汉都真心为他高兴,“我就说他不会有事的!”
另一个流浪汉说道:“他碰上了两个城里人,估计是找到好工作了。”
格蕾丝没直说,这两个“城里人”差点送凯文去见上帝。
“他受了点伤,现在住在衬裙巷一个店主的家里。”
格蕾丝把凯文的近况和这几个流浪汉稍微说了一下,并带他们去了附近的廉价咖啡馆。
她不知道的是,她的雇主此时和弗格斯探长也都穿着平时根本不可能穿的旧大衣,偷偷摸摸地坐在离她不远的地方。
弗格斯探长压低声音,“黑市的位置应该就在白教堂附近。”
他对面的公爵大人一脸冷漠。
道理我都懂,但我为什么要穿成这样?
“我只是过来看看格雷厄姆。”
“那你直接和他说不就行了?”
“你不懂,天天过问总管行踪的雇主多烦人啊?”
弗格斯探长:“……”
说得好像跟踪仆人的雇主不烦人似的。
弗格斯探长这种钢铁直男,当然想不到公爵大人到底抱着什么样的心思,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