薇薇从很小的时候,就知道自己的妈妈非常了不起。
都说小孩子记不得幼年的事儿, 其实这说法不对, 薇薇大概从三四岁开始就记事了。
那时候她还跟妈妈在比利时, 她妈妈工作非常忙, 白天把她送到托儿所,晚上才会接回来。
在托儿所, 她接触到了其他小朋友之后, 才发现她的家庭跟别人不同。别人都有爸爸和妈妈, 但她却只有妈妈,从来没见过爸爸。
不过, 她也没有在意,因为她的妈妈既美丽又能干, 比所有小伙伴的妈妈都要厉害。
哪怕再忙再累,妈妈都会花足够的时间陪着她玩, 教她学习, 送她学芭蕾,无微不至的疼爱照顾她, 所以即使没有爸爸,她也没有觉得有什么缺憾, 有妈妈就够了。
七岁那年,妈妈带她离开欧洲,回到了中国。
为了能有更多时间照顾她,妈妈放弃了在律所的高薪工作,进入了一家外企当法务。
也就是在这里, 妈妈认识了她后来的继父。
说到她的继父,是个很有意思的人。
薇薇对他的好感,起源于他真的长得很帅,没办法,她从小就是个颜狗,这一点跟她妈妈一个样儿。
不过,薇薇可不是肤浅的孩子,光长得帅可不够,她妈妈那么优秀,寻常男人哪里配得上?可得要好好考察一番的。
但钟叔叔不但长得帅,而且真的很会讨人喜欢。他年纪比妈妈还小几岁,原本是不在妈妈的考虑范围内,但是他贴心又温柔,为了追求妈妈,甚至不惜应征住家保姆,为她们做饭扫地,只为了能接近妈妈。
在疼爱薇薇这一点上,钟叔叔也甩了她亲生爸爸几条街。
可能也是缘分吧,薇薇从一开始就跟他很合得来,他虽然是个大人,却从来不把自己摆在长辈的位置上,而是平等的跟她沟通交流。
当她遇到困难、在学校被人欺负的时候,妈妈找班主任理论都没有用,钟煜却亲自出马教育了熊孩子,帮她狠狠地出了头。
最神奇的是那个熊孩子明明被吓得差点尿裤子,却对他心服口服,毕恭毕敬,从此再也不敢作妖。就冲这一点,薇薇就打心眼儿里头崇拜他。
不像那些任性自私不许父母再婚的孩子,薇薇一直觉得妈妈虽然很能干,但一个人打拼真的很辛苦,找个爱她宠她的好男人,而且她相信,妈妈即使再婚,也不会不爱她的。
所以她自觉地当起了钟煜的助攻,向他汇报妈妈的行踪,帮他出谋划策。
钟叔叔也没有让她失望,在经历了一番考验后,终于成功的追到妈妈,成了她的男朋友。
不过,看到钟叔叔跟妈妈睡在一个房间,薇薇却突然意识到了一丝危机。
虽然钟叔叔不会威胁到她的地位,但如果他们再生一个小宝宝呢?妈妈和钟叔叔肯定会更喜欢小宝宝的吧,就像她学校的同学,爸爸妈妈生了弟弟以后,对她就大不如从前了。
所以她就跟妈妈闹了一番脾气,最后妈妈在了解到她的顾虑后,就向她解释,暂时不准备要宝宝,即使过几年真的打算要了宝宝,也绝对不会影响她在妈妈心目中的地位,她永远都是妈妈心里最重要、最亲的宝贝。
得了妈妈的保证,薇薇总算安了心。
事实也真的证明,妈妈没有骗她。
因为顾虑到她的情绪,妈妈后来跟钟叔叔在一起多年,哪怕是钟叔叔的爸妈催得急,他们都没有要孩子。
不过,随着年纪的增长,薇薇慢慢地懂事了,尤其是考上了北舞附中住校以后,她开始意识到,她该离开父母独立了。
尽管她从小就热爱跳芭蕾,老师也认可她的天赋,但是坚持日复一日的苦练,同一个动作重复几百上千遍的练习,为了保持身材,不能像同龄人那样吃自己喜欢的东西,真的不是一桩容易的事。
可是想到妈妈对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