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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偶遇修士(1 / 2)

一般来说,体格越是庞大,修为越是高深,精血灵肉便越多,凝成的精血灵珠品质便越好。从某种意义上讲,赤蟒体内的蟒珠就是一种特殊的精血灵珠。事实上,圣龙当年创精血灵珠的时候,主要还是借鉴了龙族龙珠。

诸天万界,神兽妖兽何其之多,但能够在修炼之初就可以形成如龙珠这样的精华的,皆是最为顶尖的种族。譬如凤凰,濒死时化作一颗凤凰蛋,待亿万年后涅槃重生。一朝凤鸣九天,恢复往昔荣光;譬如麒麟,一颗神珠,精气无穷?,妙用无方……

鼠妖修为低微,体格又如此之小,未必能凝成精血灵珠。即便是能凝成灵珠,其效用恐怕不及蟒珠百分之一。

但蚊子再小也是块肉,吃不饱也能垫补垫补。

清虚观衰落,里里外外一颗灵晶都找不到。倒是散碎银子加起来大概能有几十两,相当于桑水城乡下一家比较殷实的农户。连突破先天时的那棵蕴灵草,是修仙界再普通不过的草药。可就这五十年份的蕴灵草,也是岩阳老道拼了命才弄回来的。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秦风更有几许小财迷的潜质。

小眼眯成一条缝,秦风乐呵呵地盘膝坐下,一缕神秘的紫色光线从手心射出,直直地照在鼠妖尸体上。蒙蒙紫光流转,神秘且玄奇,一层淡淡光幕包裹着山猫大的灰黄老鼠妖兽。

一炷香之后,白雪地上便只有一个沙粒大小的暗红色的珠子。曾经威震这片山林的鼠妖,统辖一国万千子民的鼠大王,烟消云散,唯剩下这颗劣质的精血灵珠。

“这可是我凝练的第一颗精血灵珠,虽然是一只鼠妖,虽然看起来不怎么样。”秦风手指用力弯曲,握紧拳头,“但,这只是开始而已!”小道士一字一顿,铿锵若金石交击,就此宣告了披云山中很多不长眼的妖兽的悲惨命运。

平复心情,收起精血灵珠和锥子法宝,踩着厚厚铺陈的群鼠尸体,走向未知的前方。

大雪纷飞,宛如一朵朵晶莹纯白花朵落下,梦境一般美丽。雪花不断洒落,落在身上不一会儿就成了雪人,就像是北疆极北之地的巡冰使身着素袍巡查四方。

大雪封山,几乎是寸步难行。山林间,飞鸟绝迹,走兽无踪。秦风也只得寻了棵参天古树,好不容易爬上去,最后倒是找到了一个巨大的鸟窝。也不知道究竟是何等庞大的凶禽,筑的了个两丈方圆的巢。鸟巢以不知名的金黄异草铺就,竟然在这酷寒的天气里还散发着温热,很是舒服。显然,这鸟巢的主人非同一般,极有可能是一头妖兽,否者不可能如此奢侈。但不知道那禽鸟,为何会在这插翅难飞的天气里离开巢穴。

秦风管一时间不了那么多,倒头就睡。在这鬼地方游荡了这么长时间,一直都没合上眼睛,又经历一场恶斗,早就疲惫不堪了。如今有个温暖的鸟巢,筑在这树桠间,可以挡风避雪。机会难得,先睡上一觉休憩一番才是王道。

巢中不知岁月,梦里不晓春秋。

“师父,师兄,你们在哪啊?”小道士低声喃喃,泪水滚落脸庞。

“妖兽别跑,道爷要把你炼成精血灵珠!”小财迷眼冒金星,无数的稀奇古怪的妖兽都被炼成了血珠。

“小二,再来十份八宝鲈鱼!放心,道爷有的是钱,不会吃霸王餐的!”似乎又回到了桑水城的望江楼,大快朵颐。

神经绷紧之后,突然放松睡下,思绪万千。

梦,一个接一个的梦。

有美梦,也有噩梦,也有的梦平淡无奇,有的梦惊险万分。美梦固然让人心醉神怡,噩梦却能洗练心灵,不失为一次修行。

修行往往是孤独的。此刻,梦里,秦风便梦见自己一个人在披云山里走了好久好久,久到他自己都不知道多长时间。在这孤独的行走中,时间仿佛都没了意义,只有不停地脚踏实地行走才觉得还活着,活生生地存在着世间,而不是无知无觉的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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