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准备得也很充分,但是到了决斗场之后他才发现,自己竟然来晚了。
决斗早已结束,只余三三两两的路人还聚在一起议论。
“真厉害啊,一口气挑战十六个人!”
“雷哲大人赢得太漂亮了!前后不过十几分钟就解决了所有对手!十六个人一起上竟然都没占到便宜。”
“不过雷哲大人也受了伤。喏,那是他的外套,上面全是血迹。”
“他在战场上受了伤,很严重的伤,如今还没养好。若是他养好了伤再提出决斗,那十六个人根本连他的衣角都别想碰到。一群家犬怎配与雄狮为敌!”
“嘘,别说了,简乔伯爵来了。”
看见引发这场决斗的中心人物,路人们立刻散了。
而简乔一眼就看见了被雷哲随手扔在街边的一件咖色外套,那上面布满剑痕和血迹,衣襟处绣着金色雄狮,那是格兰德的标志。
正因为这个威名赫赫的标志,没有人敢把这件价格昂贵的外套捡走。
看见外套上的血迹,简乔下意识地捂住额头。
他以为自己会害怕,会晕倒。但是并没有。此时此刻,浮现在他脑海中的不再是自己心脏插着一把匕首,于血泊之中慢慢失掉呼吸的场景,而是伤痕累累的雷哲一步一步离自己远去的背影。
那些赤红的、一大团一大团的血迹,引发的不再是恐惧的情绪,而是心疼和慌张。他想留住那个背影。
这些血是雷哲为自己而流的,这些伤也是雷哲为自己而受,所以,简乔为什么要害怕?
他慢慢走过去,弯腰将外套捡起,轻轻拍掉灰尘,然后穿在自己身上。
他的骑士长和男仆惊骇不已地喊道:“主人!您不能这样做!”
尚未离开的路人也都露出不敢置信的神色。天呐,他们看见了什么?他们竟然看见素来优雅的花都伯爵,在决斗之后穿走了雷哲大人的血衣!他不会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吧?上帝啊!他连自己的尊严都不要了吗?
简乔不在乎任何人的目光和看法。他径直朝公爵府走去,骑士长和男仆面红耳赤地追在他身后,连连要求他脱掉外套。
路上的行人纷纷向他侧目,表情莫不是震惊的。
“亲爱的伯爵先生,您真的让我刮目相看!在这场决斗里,您才是真正的勇士!”加西亚从一辆豪华马车里探出头来,用指尖挑了挑简乔的衣领。
简乔淡淡瞥她一眼,继续前行。
莫安皇后的马车正巧也经过此处,她刚刚才从公爵府里出来。弟弟的伤势让她操心,感情生活更让她无力。
她对简乔的痛恨,在对方康复之后又开始翻腾。
然而现在,看见简乔穿着弟弟的血衣招摇过市,任人围观。她心里的怒火竟慢慢平复了下来。没有哪个贵族能做到这个地步,弟弟对简乔交付了百分百的真心,简乔也同样如此。
他们都可以为彼此牺牲一切。
“算了,随他们去吧。”莫安皇后放下车帘,靠倒在椅背上叹出一口气。
简乔与皇后的马车擦肩而过,却并没有多看一眼。他一心一意只想快点见到雷哲。
---
十几分钟后,公爵府的管家匆忙走进客厅,小声说道:“大人,简乔伯爵来了,他想见您。”
正在包扎伤口的雷哲猛然抬头,露出一双灼亮的双眼。
然而只是一瞬,这双眼眸里的火光就熄灭了。他知道简乔是来向自己道谢的,那人总不愿意亏欠任何人的恩情。别人对他好一点,他就会想着该如何回报,这看似重情的行为何尝不是一种薄情?
没有亏欠自然也就不会有羁绊。
“让他回去吧。”雷哲把纱布一圈一圈缠绕在腰间,嗓音疲惫:“我身上都是血,不方便见他。”
“不,您一定要见见他。”管家站在原地不肯走,表情十分复杂。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