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了考试方向之后,林家仔细打听了研发车间的工作内容,开始让林红进行针对性的准备。
时间很快来到林红考核的前一天,林红本来有点紧张,但是在林妈经不住林兵软磨硬泡答应今天晚上烧一顿大餐,理由是预祝林红明天考试顺利之后,林红半点紧张都不剩了。
为了这顿大餐,已经用完肉票的林家只能去黑市卖肉,因为林红今天有半天的轮休,这个任务就被派给了林红,去买肉的路上林红还在心里吐槽,林兵这个理由找的也太不走心了,哪有预祝考试成功,还让考生本人在开始之前跑出来黑市买肉的?
但亲生的弟弟,不宠着还能怎么办?难道塞回妈妈的肚子里重生一遍?
黑市在老城区,边上都是二层的小楼,坐拥四通八达的小巷,与其说大家选择这个地方开黑市,不如说是黑市的特征和这里自然切合,路多房子多人家多,容易跑容易躲,碰到来黑市抓人的公安容易跑走,也不会被公安堵死路包了饺子。
要说整个市有多少人完全没来黑市买过东西,那绝对不多,在凭票计划供应的时代,普通人家谁没有个票不够用的时候?没票就不用东西了不成?
但是这年头市场经济不被允许,在黑市卖东西有风险,万一被公安抓住了,大概率需要吃牢饭,所以黑市的人都很谨慎,自然而然地就汇聚到了容易跑容易藏的地方卖东西。
走着走着,林红就感觉到了不对,好像有人跟着自己?
林红快步走几步,拐弯之后就停了下来,等着抓人。
跟着的人一看连忙跟着拐弯,正好撞到林红跟前。
“好你个小子!你没事跟着我干什么?!”林红说着,拎起林兵的耳朵。
“姐!姐!轻点!”林兵连忙踮脚,只恨自己没能再长高点,再长高点亲妈和亲姐的身高就揪不到自己的耳朵了,所以还是要多吃肉长高啊!林兵这时候还有心思这么想着。
“我都出门给你买肉了,你不在家里看书,跟踪我做什么?”林红质问着,手捏着林兵的耳朵揪了一圈。
“啊啊啊,我错了,我错了姐!”耳朵的疼痛让林兵连忙认错,赶紧招供道:“我就是想看看黑市究竟在哪里!”
整个市没来黑市买过东西的人不多,半大小子林兵就是其中一个。
“你要知道黑市的位置干什么?”林红狐疑:“难不成还想去黑市做买卖?”
不是林红随便怀疑,而是以林兵对肉类的喜爱,为了买黑市的肉,他是真的能做出倒买倒卖的事情。
十四五岁青春期的男孩子,一个个的胆大包天,就没有他们不敢干的事情!
“姐!就算做买卖,我也要有货物才行啊!我哪有货能做买卖!”林兵只觉得自己比窦娥还要冤枉:“我就是好奇!真的!就是好奇!”
林红怀疑地放下来手,但是打量的目光一直环绕着林兵。
林兵一遍揉着耳朵一边解释:“我是真的好奇!而且我听说黑市的东西比商场里的还要多,想去见识见识!”
看着林兵信誓旦旦的样子,想着即使自己不带着林兵,这家伙恐怕也会找机会去黑市看,还不如自己带着林兵还能看着他,林红考虑之后就叮嘱道:“你要看就跟着我,不许离开我身边,知道不?”
姐姐松了口,林兵连忙点头,那样子别提多乖巧了。
林兵装出来的乖巧骗不了林红,如果手边有个遛狗溜娃神器绳,林红恐怕第一时间就把项圈套林兵胳膊上了,在多年之后林红见识到了哈士奇,才准确找到一个可以用来准确形容自己弟弟的词:撒手没!
不放心地带着林兵去到黑市,林红开始找卖肉的人。
林兵好奇地东张西望:“姐,他们都带着包袱和箩筐,你怎么知道谁卖肉啊?”
“嗅觉是个好东西,希望你能有。”林红白眼快上天了,这么简单的问题居然问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