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势均力敌
但事实上, 真正喝醉的人只有兰斯。
其他人后来的狂热劲儿, 顶多算是借着酒劲儿装疯。
所以, 那天最崩的人反而是一向表现最稳定和正常的黑发吉他手。
“这能怪我吗?”
詹姆斯在事后十分困惑不解地嘀咕:“是,我承认, 是我建议把啤酒换成威士忌, 可我怎么知道他那么不能喝呢?他平时在家都不喝酒吗?”
要知道, 英国是一个全民酒鬼的国度。
一般孩子五岁时, 就有机会在家长无视下, 偷偷在家喝几口苹果酒了。
在这种大环境中长大的人, 或多或少都得有点儿酒量吧?
所以,詹姆斯真的没想到,会直接把兰斯给灌醉了。
兰斯上台的时候就很不对劲儿了。
他脚步不稳、晕乎乎地站在舞台上, 居然不忘礼貌地朝观众欠了欠身,然后, 还笑了笑。
这不正常。
他一向喜欢在台上装高冷, 很少和观众互动,互动的活儿一向都是詹姆斯负责的。
接下来, 那就更不对了!
因为他摆出了一个时常被人们戏称为‘进攻/体/位‘的吉他手流氓站姿, 也就是叉开两条大长腿,强势地站在舞台上, 同时, 吉他的背带放长, 把他最近的新情人, 一拿到唱片签约预付金后, 立刻买回来的玫瑰木吉他直垂至裆部,琴颈部位正对观众席……
这么说吧,从那个部位,不管拿什么突起的玩意儿直抵人群都不会是什么好动作。
尽管很多知名吉他手经常这么干,来吸引观众注意力,可那动作什么时候看都依然足够下流。
尤其是这种姿势在弹奏时,如果弯腰去拨吉他弦,像虾米一样的姿势无疑是不够酷炫的。
所以,吉他手们又发明了后仰式拨弦法。他们会在身子向后仰的同时,腰腹部开始用力,一下一下地向前挺胯,这样就能将放得过于靠下的吉他给挺起来,同时,手臂伸长(没错,这个动作歧视短胳膊),修长灵活的手指,或者手指夹着的拨片,就可以开始自如地拨动吉他琴弦了。
具体技术上的要求暂且不提。
但长眼睛的都能看出来,这个姿势非常Yellow。因为这时候的吉他往往就像是男人多出来的某种体外器官,而手指连拨它的动作……好吧,不言而喻了。
兰斯以前很少这么干的。
在此之前,他更习惯把吉他抱到胸前,每次表演时,端庄又安静地低下头,以一种优雅的姿势自如弹奏,技巧熟练又行云流水,姿态矜持又骄傲地像个王子。
可现在,他喝多了,表情迷迷糊糊的,仿佛随时就会睡过去,身子笨拙地摇摇晃晃,摆着那个臭名昭著的‘进攻体位‘站姿,脸上的笑容反而比平时多……
只是怎么看怎么都不对劲儿!
但他自己并没意识到状态不对,嘴里居然还叼着半截烟,一双蓝眼睛醉眼朦胧地半眯着。
如果说完全醉了,似乎还有点儿理智;说没醉吧,可又与平常不同。
詹姆斯担心地瞥了他一眼,担心接下来的演出效果。
但显然,兰斯哪怕闭着眼睛,也还能弹吉他。
按照这次的演出节目单,最先一首歌是《非洲野牛》。
这首歌开头是鼓声做前奏,接着是吉他声。
当鲍德温的鼓声砰砰砰响起时……
电吉他的声音立刻如闪电一般也激烈地同时响了起来,完全无缝衔接,不差一分一秒!甚至,由于力道的关系,吉他的声音比平时还要够劲儿,似乎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詹姆斯立刻放心!
喝醉的兰斯也是个超厉害的吉他手。
他于是重新转回视线,站在麦克风前等前奏过去。
在这期间,他的脚尖已经熟练地在舞台上轻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