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里,把楚喻挑出来,“月考前默写,基本能做到全对,但这一次,错有一点多。”
楚喻自己心里挺清楚,根本不是有点多。
他没背,又懒得悄悄翻书,有印象就随便写上几个字,没印象就空着。
老叶没像往常一样念叨,点到即止,没有多说,“没默写出来,认真背背,回教室休息吧,不管有什么事,都可以来跟老师说。”
楚喻从办公室出来,沿着走廊往教室走。
有麻雀停在栏杆上,没一会儿又扑棱翅膀飞走了。
楚喻想起那段时间,自己就是课间站到走廊上吸两口新鲜空气间隙,脑子里也全是诗词公式在循环转悠。
在此之前,他自己都难以想象,为了做成一件事,达到一个目标,他可以那么努力。
但又有什么用。
楚喻没再想下去。
楚喻刚回座位坐下,章月山就转过来,用书挡着下半张脸,瓮声瓮气地小声问,“校花,你跟陆神一起到?”
“对,怎么了?”
章月山发愁,“陆神今天气场两米八,往他面前经过,都有种会被冻伤感觉!我攒了两三天题目,想去问,硬是没成功鼓起勇气!”
楚喻出主意,“班长,你要不把不会题目再攒攒?”
“行,等陆神心情好了,我再去问。”
下午是英语课。
英语老师抱着课本和教案进到教室,十分精神地打招呼,不过收到回应平平。
下午正是容易犯困时候,教室里不少人都在打瞌睡,只有前排几个成绩好,积极回应,剩下大部分,都在展示花式睡姿。
英语老师很习惯这种状态,跟英语课代表一来一往对话几句,等翻开英语书,又让李华起来朗读课文。
可能是因为名字特别有亲切感,英语老师十分偏爱李华,致使李华在英语课上从来不敢打瞌睡。
而自从楚喻月考英语考出了一百四十八好成绩后,楚喻也迅速成为了英语老师抽问偏爱对象。
果然,李华一坐下,楚喻就被叫起来答问题。
李华回头,小声道,“再次达成抽问二连成就!”
课上到一半,楚喻就趴下了。倒不是困,他昨晚睡得很好,早上也没有早起,他就是有点忍不住去想上午事情。
被塑料吸管划破血口,以及陆时将血涂在他嘴唇上时阴郁表情。
他开始回想。
第一次吸陆时血,是在校医院,他没意识,甚至以为是梦。这之后,陆时在玻璃温室里,拉开自己衣服,让他咬下去。
再后来,几乎每一天,他都吸食陆时鲜血饱腹。
陆时态度和反应,太过寻常和理所当然。导致楚喻,也仿佛进到了盲区,没有发现这其中不同平常。
他跟陆时,并非有多么深厚情谊,或是密切关系,说到底,他们连认识,都还没有认识多久。
但陆时飞快地接受了楚喻嗜血,甚至愿意一天一天不间断地供血。
不,甚至是陆时,比楚喻自己还要先发现“嗜血”这个问题。
楚喻捏着笔,无意识地在纸面上画出无数错乱黑线,缠在一起,仿佛毛线团。
他突然意识到,自己需要陆时血,不,自己只需要陆时血,这一点,对陆时来说,似乎存在着极为特殊意义。
所以,在今天上午,他去仔细闻那股味道时,陆时才会反应这么激烈,问他,为什么要去闻别人血气味,别人血比他还好闻吗。
那一刻,楚喻承认,他被吓到了,甚至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
但现在回想起来,陆时好像,比他更加害怕。
章月山和李华最先发现不对劲儿。
他们两个坐在楚喻前面,对两人关系是深有感触。
一开始不对盘,相互排斥跟对方坐同桌,愣是搞特殊地把桌子排成了一前一后。后来不知道发生什么,两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