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元辰接过笔记本, 略略一翻,沉吟问:“这和你离开的事有关吗?”
“对。”朱莎模仿着原主的语气,执着地问, “殿下眼熟吗?”
赵元辰平静地笑了笑:“我不太记得了。”
这个答案在朱莎的预备选项之中,她马上红了眼睛, 一字一顿地问:“真的不记得了?”
“是的。”赵元辰合上本子, 静静地注视着她,“你问这个做什么?”
问这个做什么?朱莎心里冷笑,为原主感到不值。要知道, 追根究底, 逃婚的源头,就在这本笔记本上——很多年前,少女时代的朱莎趁着暑假, 在身为当世大儒的外公家里学习古地球文化, 这个紫色的笔记本是地球时代的古董, 被外公赠予她学习使用。
她非常珍惜,每天学习时都用来做笔记,很快写满了大半本。可是有一天,她因急事匆忙离开,不小心把笔记本遗落在了外公家的藏书阁里, 次日拿回来后, 却发现里面写错的地方被人纠正了。
端正的字迹写在她的笔记旁边, 寥寥数语, 却显出对古地球文化的精通。她心中不服, 特地查阅了资料,结果发现对方是对的,她错了。
她不甘心,灵机一动,寻了几个自认为特别难的问题记下,再一次“遗落”了笔记本。
第二天,错误的地方又被人改回来了。
这下她是真的好奇了起来,想知道是谁这么厉害,可能是出于少女的直觉,她觉得写出那笔字的人不会是个女孩子。
她猜对了。
那天,她故技重施,把本子落在原地,人却躲在窗户下面,想要揪出这个神秘兮兮的家伙来。
等啊等,一直等到了黄昏,天色变暗,红日西斜,她躲得双腿酸软,才看见有个人影从侧门进来,依稀是个少年。
她的心高高悬起,铅灌似的腿失去了知觉,竟然不觉得难受了,只有视线牢牢追随着他,看他把带来的书放回了书架上,而后又拿了几本新书。待路过书桌时,他停下脚步看了会儿。
霎时间,心跳到了喉咙口。
他拿起桌上的钢笔,低头在本子上写了几段话。
窗户的角度看不清长相,却见身形清瘦颀长,裸露在衬衫外的手修长好看。朱莎顿时耳朵发烫,面颊火辣,想也不想就提起裙子,想进门里逮他个正着。
谁料事情太巧,母亲来寻她:“莎莎,你躲在窗下干什么?”
她惊得跳起来,面红耳赤,支支吾吾地找了个借口:“我耳环掉了,在找呢。”
“掉了就掉了吧。”母亲没有起疑,“我们该回去了。”
她口中敷衍着:“等等,我马上就来。”说着,忍不住朝藏书阁里望了眼。
他不见了。
朱莎恍然若失。
而后,遗落的本子里再也没有了别人的字迹。
若是年岁再小些,指不定夏天结束了,也就会把这个小插曲忘到脑后。可那时的朱莎十四五岁,堪堪是情窦初开的年纪。
不过惊鸿一瞥,却念念不忘。
想象他的眉眼,想象他低头写字的样子,想象他的一切……就好像是萨尔茨堡的树枝,在她的幻想中结出了晶莹的钻石。
这是她的初恋,虽然无疾而终。
很多年后,她见到了太子殿下,同意成为了他的妻子,故事本该这么结束,或者说开始。可是,结婚前几天,她一直以来的追求者,外交部长的儿子戴睿恪,送了她一本笔记本。
紫色绸缎封面,与当年她所用的一模一样。
她大为震动,问他:“为什么送我这个?”
他说:“我以前见过你用这么一本古董笔记,以为你喜欢。”
她问:“你什么时候见过我用这个?”古地球时候的笔记本是纯粹的纸张,写完即无,那个夏天以后,她就再也没有用过了。
“大概是七八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