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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七百二十七章亲政
秋高草长,塞马肥捷,正是攻战的好时候。
元佑八年十月,壬子,辽遣使籍诸路,命乌库节度使耶律慎嘉率兵援倒塌岭。
甲寅,辽主驻藕丝淀,乙卯,命以马三千给乌库部。
辽国的秋粮下来之后,耶律洪基总算是缓过来了一口气,大军开始在金山北路集结,准备与阻卜进行决战。
不过王经上奏,因为秋收耗用了大量人力,导致铁厂备料再次严重不足,恳请将铁厂落地时间展延半年。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按照辽国现在这般尿性,大铁厂真要建好,只怕烧不了两个月就得停炉。
不过苏油却不答应,拿出宋辽协议,要求辽国依照合同执行。
延期可以,请辽国支付大宋每日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这尼玛简直是个巨坑,王经拿到苏油发来的信件不禁如遭雷击——协议里边,啥时候有对我大辽如此不利的内容了?!
让手下取出两国协议原本检查,果然,上边写得明明白白——如果双方中的某一方,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导致拖延,使工厂不能按时建成开工的话,那么过错的一方将支付给另一方每日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一天就是三万五千贯,真要拖上半年,大宋不但啥都不用给辽国,辽国还反过来倒欠大宋二百八十万贯!
王经不禁勃然大怒,将负责具体谈判事宜的官员抓起来拷打——老实交代,为什么当时会有这样的条款?为什么要卖国?!
官员们哭喊着叫屈,说这都是秉承着丞相和陛下的旨意办的啊!
当时丞相和陛下说过,要让宋人无可抵赖,投产的日期只能提前不能拖后,因此才制定下此条款啊!
宋国司徒当时还表示抗议,说这一条过度苛刻,要求将违约金从百分之一调整为千分之一。
我们上奏过丞相,是丞相亲自批示,说这一条断不可改。
这些都是有当时档案文书可查的啊!
这下王经总算是想起来了,好像当时的确有这事儿,不过在自己的理解里,这一条,明明是为了约束大宋,使其不得借故拖延工期而特意制定的。
鬼……鬼他么的知道,在合同签订小两年后的今天,辽国竟然成了不愿铁厂早日开工的一方!
这事儿没法理论了,王经只好给耶律洪基写信,一边哭诉请罪一边求援——陛下,这事情讲理咱实在讲不过,只得由你老人家出面了……
耶律洪基只得赶紧往大宋派遣吊哀使,然后利用面见赵煦的机会,请求延期。
这是赵煦亲政之后辽人的第一个请求,而且辽人这一次是头回主动认错,承认问题出在自己那方面,但是也声明这是因为春天的水灾和后来的民乱导致的,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请宋朝看在两国兄弟之邦和睦友好的份上,原谅他们的这次失误。
还是赵煦好心地提醒他们,在法律上,灾害和民乱这些,应该叫做“不可抗力”。
还有,虽然协议当中写明了“不论什么情况”,但是很明显,贵朝当时的主观意愿,并没有意识到这一条将来会约束到自己,而只是想以之约束大宋。
在毕爱卿的法律解释中,这也应该叫做“重大误解”。
司徒当时没有明确解释这一条对辽国也同样有效,且没有告知贵朝并核实你们已经主观上意识到,如果遇到今天这样的情况,贵朝也是要赔偿违约金的,这就是当时协议制定时工作没有做细。
当然话要分两头说,这么明确的条款都没有意识到对双方的约束力,这件事情辽国还是要负主要责任,太不应该了。
不过鉴于朕刚亲政,贵国陛下与燕王就提出这样的请求,这第一次,朕也不好拒绝。
而且听说燕王元妃也生了儿子?那我朝同意延期半年,让司徒不再追究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