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很正常, 他们刚遇见的时候都是十几岁的,那个年纪的孩子有几个会做饭的?姜宵在夏婉婉在的时候饭来张口, 基本没进过厨房, 后来生活所迫出去打工,外面多的是小馆子供他选择,姜宵那时候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挣一个月的钱就花一个月的钱,人也没有什么定性, 但遇到蔺成聿之后就不一样了。
他开始为未来打算, 生活要开源节流精打细算, 自己做吃食要比在外面吃要节省很多, 于是姜宵就开始琢磨了。
蛋炒饭作为一个入门级的大众类食物,是姜宵学的第一道菜。
第一次做的时候, 他炒出来的蛋有些焦了,偶尔还能在里面吃到蛋壳,而且里面放的菜丝没太炒熟, 有点夹生,盐和酱油放的有点多, 入口咸, 总而言之,倒是能吃, 但是真的不太好吃。
他拿着那碟子炒饭从厨房出来的时候有点尴尬, 先是自己吃了两勺, 觉得一言难尽, 挠了挠头,对蔺成聿说到:“要不我们还是出去吃?”
蔺成聿年少家里有钱,且咏江又是做高级酒店业的,他什么山珍海味也吃过,本来就不爱吃炒饭,一开始想说算了他今天不饿,吃不吃都一样,但他一抬头,看到姜宵那张脸的时候,又突然什么都没说出来了。
姜宵身上还穿着围裙,围裙上沾了一点新的油渍,那日的柳江闷热,他在厨房里鼓捣了很久,出来的时候额头上都是细密的汗珠,脸上又不知道蹭到了什么,自己伸手擦了擦,望着他的眼神有点可怜兮兮,他刚刚吃了两勺自己炒出来的饭,觉得不好吃,有些明显的失落。
他已经很努力了。
蔺成聿就是这样没有说出拒绝的话来,他还拿起勺子舀了一口,然后在姜宵晶晶亮的眼神里塞进嘴里。
“蛮好吃的,”他道,“不出去了,就吃这个吧。”
两个人就这样一人一勺把那碟子炒饭吃完了。
饭是真的不好吃,但姜宵那样看着自己然后笑,傻兮兮的,很讨人喜欢,于是饭好吃不好吃也没有那么重要了,老话说有情饮水饱,大概也是这个道理。
姜宵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了自己的厨艺生涯,他那股执着劲在,只要足够认真用心花时间,手艺的进步是显著的。
他后来甚至能在小厨房里鼓捣出满汉全席来,中餐西餐都会做,每年他总会在自己认为的纪念日精心准备烛光晚餐,但许多的纪念日里,他没等到那个和他一勺一勺吃不好吃的蛋炒饭的人了。
毕竟是变了。
姜宵把饭盒拎了起来,回头就看到蔺成聿愣愣的站在那里,不知道在想什么。
姜宵不会像他一样再回忆起那些事情了,他又不是找虐。
“走了,”姜宵提醒他,“你还想赖在我们家吗?”
蔺成聿因为这一句话一下从记忆里抽身出来,看到了眼前真实的人。
他突然没有抑制住自己,上前把姜宵抱在怀里。
姜家的小厨房里,蛋炒饭的香味,炖了很久的鸡汤醇厚的香味,还有刚刚冲掉的洗涤精的柠檬味道,这许多味道交织在一起,全是平淡生活里琐碎组成,是他曾经不在意的、如今又期望回到的他和姜宵相依为命的过去。
在冰冷的天气里,这个人好像一个宝藏匣子,蔺成聿只要碰他一下,甚至望他一眼,就能感受到一丝甜丝丝的暖意从他身上传递到自己身上。
但姜宵丝毫不觉得温馨,他有点不耐烦,在他怀里动来动去,准备伸腿钝他:“走开啊听见没有?这保温壶要是再倒了,我一定会弄死你的。”
你不知道,你已经弄死过我一回了。
蔺成聿不敢开口说这句话,他抱着人,像是充了一会儿电。他亦不敢和姜宵说自己想念的那些,因为蔺成聿知道,自己珍藏的那些回忆,只要再延伸下去一点,对姜宵和他自己来说都不算美好。
但能抱一会儿也是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