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他很漠然。
生死有命,怎么样都是注定好的,人力无能为力。
可是后来他听见了那个名字。
朱砂。
一个未来几十年让他几乎夜夜不能入睡的名字。
那一刻的他只感觉浑身上下的血色瞬间没了,脸色煞白无比,整个人就僵硬在那里,动都动不得。
他说不出来是什么感受,好像也没有书中说的晴天霹雳,甚至平淡得有一些轻描淡写。
就只是感觉身体中的一根骨头被抽了出来,扔到了再也找不到的荒郊野外。
空空荡荡,没有着落。
那时候的他没有撕心裂肺,好像虽然有心如刀割,可是他依旧却可以维持住面上的冷漠,微微点了点头,说了一声“嗯”。
一声“嗯”。
不痛不痒,云淡风轻。
就好像那天晚上回去喝得酩酊大醉的不是自己,好像她跟自己毫无关系,没有两年的纠葛。
庞征还记得,他第一次与朱砂说话,他说“要不要跟着我?”
朱砂那时候已经有了女人的妩媚,瞥了他一眼,懒散地笑了笑:“大少真爱开玩笑。”
其实他没有开玩笑。
那时候他说要她跟着他,是意味着一辈子的意思。
只可惜后来他犯了一个错。
一个一辈子都无法弥补的错误。
他,庞源,以及朱砂之间三个人的孽缘都是由这一次的误判造成的。
若是问二十六岁之前的庞征什么最重要,他自然会说是权势富贵。
因为生长在其中,所以懂得他们的不可缺少。
可是如果要是问二十六岁之后的庞征什么最重要,他却并不会说出来。
因为他最重要的人已经没了,而他却是在很晚很晚之后才明白了这个道理。
晚到已经再也来不及。
那一次在百乐门的套房见面时,他就是想着要告诉她,让她回来吧,可是他太骄傲了,愤怒于她的“背叛”,因此没有说出口。
后来回去后,他想了很久,终究他还是爱她的,所以他还是想要她回来,所以有了去庞源的公馆那一次。
只是他千想万想,却也想不到,她居然会失忆。
在庞征的计划中,她就算不会与他回去,却也会与他好好说几句话,而他们已经很长的时间没有这么做过了。
可是她不记得他了。
庞征看着她明朗天真的眼睛,只觉得想哭。
可是最后他还是走了。
临走的时候他告诉庞源,让他好好待她,不要让她再受到了伤害。
他们总是在这样尴尬的时间。
她记得柳润,而庞源陪在她的身边,唯独他一个人,对她毫无影响,而她也对他没有任何映像。
也许这就是命该如此吧。
他和她的缘分终究还不算深。
如果她可以在另一个男人的身边幸福,他愿意放手。
此时庞征要的不再是荣华富贵,也不再是她的身心,要的只是她的快乐。
那是他唯一一次对庞源平心静气地说过话。
也是他最后一次看到她。
之后他便得知了她的死讯。
她死得那么惨,尸骨摔碎成了一块一块,补都补不全。
而且死的还不止是一个人。
听那天的佣人说,她曾经把手放在自己的小腹上,告诉庞源里面有一个孩子。
其实他觉得,他是在她死之后才更爱她的。
他对她的爱,一点点积累。
后来庞征继承了庞德安的万贯家财,成为了上海的巨富,任何人见了他也要恭恭敬敬地叫一声“庞爷”。
本该他不该是继承这些家产的人。
他不是不知道,庞源比他更有能力,只不过他早早便随着朱砂一起去了。
庞征一直没有娶亲,也没有动过这个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