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层的秘书撇嘴道:“别白费力气了,你以为龙傲天这个名字是白叫的吗?人家傲的很,才懒得理你呢!”
“没错,我们跟龙傲天也算是天天见了,都这么长时间了,人家还是连个好脸色也不给,可牛逼了,不愧是boss的狗,就是与一般人的狗不一样。”
曾安安看着金毛头也不回地离开,也并不觉得遗憾可惜,没关系,她已经成了秘书,还有很多机会可以跟席修还有金毛接触,她相信,凭她的能力是可以的。
她坐回到位置,听着身边的秘书们说着席修的八卦,言语中都带着几分喜欢之情。
曾安安心里嗤笑,席修可是这个世界的主角,就凭她们这么平平无奇的长相,拿什么跟主角相匹配?
她才会是能够匹配主角的那个女人。
是的,没错,主角。
这并不是一个真实的世界,这其实是本书。
是曾安安在她的现实世界中看过的一本比较奇特的男频。
曾安安作为一个女生并不对男频感兴趣,尤其是大多男频都是□□丝们的意.淫,幻想着自己是世界的主角,左拥右抱,好不快乐。
哪怕因为和谐的原因,无法如此,也会换一个地图就换一个女人,总之,各式各样的女人是少不了的。
仿佛没了女人,就显示不出他们的厉害了一样。
然而这本男频是她闺蜜推荐的,说是无意中发现的,男主席修不像其他男频里的男主一样,尽想着左拥右抱,人家厉害的很,洁身自好,一个女人都没有。
曾安安的闺蜜是个资深爱好者,两人的口味差不多,她说好看的,那基本上是不可能踩雷的。
于是,她便找了个时间,看起来这本名叫《重生之夺回一切》的。
这名字真的是俗气到不行,但是不得不说通俗易懂,一眼看去就知道讲的是什么了。
曾安安还没看,就觉得自己是猜到了内容,她是十几年的书虫了,什么套路,什么老梗没见过。
估摸着就是重生前男主被反派/兄弟/亲人夺走了自己的一切,重生后他认清楚了那些人的真面目,便开始韬光养晦,凭借着前世的记忆,吊打那些人,夺回自己的一切。
虽然故事老套,但是如果作者的文笔不错的话,打发时间还是可以的。
这般想着,曾安安便准备好肥宅快乐水跟薯片,开始了她的美好周末时间。
确实如同她所想的,开端就是主角被人害死。
唯一出乎她意料的,大概就是害死主角的人居然也是穿书的,为什么害死主角,因为主角曾经跟他的情敌长得一模一样。
看到这里,曾安安就忍不住吐槽,尼玛,幸亏主角是重生了,不然被这么个货色害死,还不得膈应死啊!
尤其是那货居然还叫马傲天,笑死个人了,干脆改成龙傲天岂不是更好?
看到后面,曾安安才知道,为什么作者不直接让马傲天变成龙傲天,因为龙傲天是主角爱宠金毛的名字。
因为金毛对主角席修的喜爱,使得金毛的原主人对席修也另眼相看,甚至还帮助他一起对付马傲天,甚至还因为对席修的喜欢,把金毛也送给了席修。
而马傲天不过是这本中前期的一个反派boss,因为打倒了他,席修夺回了自家的产业,而他的崛起之路也从这里刚刚开始。
作者的文笔很好,一气呵成,看的曾安安是欲罢不能,要不是闺蜜打电话过来约她逛街,她还想继续看下去。
结果她却没那个机会继续,因为商场忽然出来一个报社的神经病,拿着刀到处砍人,她运气不好,被捅了好几刀狗带了。
死前她还很不甘心,她那本书都还没看完,才看了个开头啊!
但是谁能想到,她一睁眼,居然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原身也叫曾安安,刚刚大学毕业不久,是个家境一般,因为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