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听系统说,他的美貌已经征服了一堆颜狗,他也只是笑笑,他可是目标当3s级大神的人,又不靠脸吃饭。
书粉的心,不是你一个作者能用颜值来收买的。
最后一天的团建活动,云霄过得还挺轻松,毕竟他们这个职业决定了,团建的这一帮人全是宅男宅女,真搞什么高难度的魔鬼式团建,估计半路就得叫救护车。
云霄最近天天跑步,健身房,爬两个小山坡完全不在话下。
“到底是年轻人啊,活力四射。”
有几个快四十的“前辈”在那里感叹。
云霄也就是笑笑,然后停下来等他们,见有几个体力实在不行的,就帮着拿拿包,陡一点的地方,就帮着拉人一把。
一场活动下来,他倒是得了不少好感,加了好几个好友,还有巧合同城的约好以后一起去健身房。
云霄在圈里火了一把,不过也没有火到出圈那种,关注他的人都是作者和读者。
唯一不是圈里人的可能就唐锦毅了。
唐锦毅是晚上休息时,刷手机的时候无意当中刷到的,他和“沈行”在一起的时候,或多或少也看了几本,关注了几个作者,虽然沈行把自己的马甲捂得很好,连唐锦毅也没说,但是唐锦毅刷到照片的时候,他还是一眼就将人认了出来。
“沈行”瘦了,也变帅了许多。
当年两人在一起的时候,要说唐锦毅没有喜欢过“沈行”那也是假的,毕竟“沈行”的长相放在那里,虽然是个可爱的白胖子,但那也是胖啊,和现在的审美,以及唐锦毅的审美都不一致。
唐锦毅是喜欢“沈行”的,他的性格,他的包容,以及对人的照顾,和“沈行”相处起来,真的很轻松。
但唐锦毅心里又是有那么几分遗憾与不喜的,“沈行”要是瘦了就好了,他和一个胖子在一起,带出去真的不长脸。
可是如今,“沈行”他真的瘦了,不,还不能只用瘦了来形容,他简直是脱胎换骨了,不光是身材变好了,连穿着打扮也变了。
他变得耀眼,就像是繁星与明月的区别。
“在看什么呢?”
一只细白好看的芊芊玉手伸了过来,一把将唐锦毅手里的手机给抽走了。
幸好唐锦毅已经发呆了一会儿,手机屏幕就在那个时候熄了屏。
唐锦毅松了一口气,伸手要将手机拿回来,边道:“没什么,我就是无聊,发会儿呆。”
他一伸手,没拿着。
金奕以一种别有意味的眼神看他,手机就在她手里捏着不还。
唐锦毅这才正眼看人,这位大小姐自然不是别人,正是他们公司大老板的女儿,因为被解围而熟悉起来,他存了心想靠着大小姐在公司轻松生存,大小姐对他也别有所图,一来二去,两人便成了情侣。
在一起之后,唐锦毅才知道金奕结过婚有一个女儿,那段婚姻还是在她大学期间,丈夫是她的学长,等到毕业两人就离婚了,男方远走他乡,孩子的抚养权直接给了女方,从此再也没有回来。
唐锦毅刚知道的时候心里是有点不舒服的。
他本来和“沈行”在一起的时候,就答应了他爸妈,等着过些时间就去找人代孕要个孩子,现在和金奕在一起了,他还想着直接就生一个算了。
可惜,金奕大小姐将话说在前头,她并不喜欢小孩,不想生小孩,她的这个家庭,也不会允许再有第二个孩子,用她的话说,她不会让自己的女儿受委屈。
唐锦毅现在这处境,比起当初和“沈行”在一起时更不如,和“沈行”在一起的时候,他还有把握能让对方同意他要个孩子。
可是金奕这边不行。
他有想过分手,但是分手后,他在公司里肯定是待不下去了,他要是再找一份工作,也未必就能混得好。
这个时候,他倒是挺有自知之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