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诗来这几天挺高兴的。
在国外呆久了,就会十分怀念故土的家乡菜。
而薄家在知道她是某上市公司的副总裁后,全家上下都简直把她当成了菩萨来供着,每天变着法子给她做好吃的,把她伺候得舒舒服服的。
薄雯知更是天天陪她逛街,买漂亮的衣服,做美容……
沈诗来都几乎忘记,她是来薄家做什么的。
尤其是某天,她无意中发现,薄雯知偷偷藏着靳三爷的照片,知道这个女人对靳三爷无比崇拜,却连跟靳三爷说句话的资格都没有,她心里就滋生了某种隐秘的优越感。
她经常话里话外,故意暗示自己和司靳夜挺熟,他们不但有合作的关系,而且还能经常见面。
薄雯知很敏锐地察觉到,沈诗来对司靳夜狂热的喜爱。因为沈诗来谈到司靳夜的时候,眼睛亮得跟天上星似的,完全没办法掩饰。
于是,薄雯知迅速收起了自己那个,根本不可能实现的梦,不遗余力地吹捧沈诗来。
“沈小姐,你这么年轻就已经是上市公司的副总裁,而且还长得漂亮。不止四方城,就连京城,恐怕都找不出比你更加优秀的人了。我觉得,薄颜她一点都配不上靳爷,你反而比她更适合靳爷。”
沈诗来听得心花怒放。
她也是这么认为的!
在听说靳爷和薄颜在一起时,她悄悄查过薄颜,也在照片上看过她的样子。
就是一个青涩干扁的大学生。
这种女生有幸入了靳爷的眼,可能也就是仗着那股青春的朝气了。
等时间再长一点,活泼的朝气一退,靳爷还会喜欢她么?
于是,沈诗来觉得不管是姿色,还是身材,自己都更胜薄颜一筹。而且最重要的是,她是靳爷最得力的下属,在国外帮他管着一个大公司。
薄颜有什么?她除了会弹几首厉害的曲子,还有什么作用?
听着薄雯知夸赞,她忍不住轻哼一声:“你这话,我倒是爱听。”
薄雯知这阵子狂拍马屁,沈诗来都不怎么感冒。
没想到这一次,总算是拍到点子上了,她一个兴奋,小声地跟沈诗来说:“其实薄颜她从小就有个未婚夫,在实验一中读书的时候,也同时跟好几个男同学不清不楚……她根本就配不上靳爷。”
沈诗来的脸色顿时沉下来。
她只知道薄颜配不上靳三爷,却想不到,她读高中时这么荒唐?
薄雯知继续火上浇油:“只可惜靳爷现在把她宠得跟个宝贝似的,我们这些外人说的话,靳爷也未必会相信。”
沈诗来道,“我会想办法让
靳爷知道真相。”
日久见人心,薄颜如果是个坏的,靳爷迟早会知道她的真面目。
而且,她也可以想办法去查……
二人正在偏厅说着话,吴念秋突然郁闷地走了进来,很生气地往椅子上一坐。
这阵子,沈诗来早就习惯吴念秋这种作派,根本懒得管她。
而吴念秋以前在这里横着走习惯了,所以很把自己当一回事,有什么不高兴,一定要情绪外露,让别人好好哄着她。
薄雯知诧异地问:“妈,你怎么了?”
“你知道刚才谁来了吗?”
薄雯知奇怪地问:“是谁?”
“霍家那个金疙瘩小少爷,霍以煌。”吴念秋越说越气愤,“他去了东院,到现在都没出来。我找人打听了一下,才知道这个霍以煌是为了薄悠然来的。”
霍以煌读高中的时候就暗恋薄悠然,现在读了大学,仍然对她念念不忘。这次过来,就是专程来看看她从小居住的地方。
后来,薄崇礼亲自陪着他在东院那里转了一圈。霍以煌居然觉得东院的面积大,就提议薄崇礼办一场小型的音乐会,把四方城叫得上名字的人物都聚过来。
再多的,吴念秋就打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