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醒来,已经到了第二天早上。
班尼睡得太久了,昏昏沉沉的,他光着脚下了床,迷迷糊糊的走到厨房,打开冰箱找到一大盒牛奶,拿出来就准备往嘴里灌。
“班尼——”史蒂夫不赞同的低气压嗓音一瞬间准确的从门口捕捉住了他。
班尼举起牛奶的手僵硬了。
史蒂夫叹了口气,走进厨房把牛奶拿过来,找出奶锅倒进去,又加了不少麦片,开火,没就这件事再继续说教。
班尼流浪的很多习惯都根深蒂固,比如不注意乱吃东西,比如不爱洗澡和不关注形象整洁。他根本没有早上不能空腹喝冰牛奶的意识,敏感的男孩在这方面居然格外粗神经——肚子疼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史蒂夫觉得他帮班尼记住常识的路程还很遥远。
“……”在金发男人背对着这边忙碌的过程中,小男孩一直板着脸,强装镇定的坐在餐桌前等着,假装他不心虚。
“今天早上想吃煎蛋配面包还是熏肉配面包?”史蒂夫找到了冰箱里的面包片,又拿起了黄油问。
——他从不用烤面包机,那东西太现代化了,史蒂夫更习惯手动用锅煎面包片。
“嗯……”餐桌前的班尼经过短暂的思考,任性的宣布,“我两个都要!”
大人总在做选择,小孩子的他当然是两个都要!
“那就吃熏肉煎蛋配面包。”史蒂夫从善如流的打开了火,赞许的望了班尼一眼。
从荒岛回来以后,男孩对他的态度果然亲近自然很多了,这是飞一般的进步。不像以前,这种情况班尼只会放不开的绷着小脸说“随便。”
果然是共同经历患难的原因吗?
随着油在锅里发出滋滋的声音,厨房里开始弥漫煎肉的香味,史蒂夫端着两碗热好的麦片牛奶先走过来,说了一件事情:“班尼,早上斯塔克给我打了个电话,邀请我们到斯塔克大厦讨论这次的事,他也找到了彼得帕克。”
“什么?他还有空见我们?”班尼迫不及待的接过牛奶抿了一口,诧异的扬起了一边眉毛。
刚回来的斯塔克不应该忙着安抚公司董事,稳定股票和那群求知欲爆棚的记者们吗?
“这就是我要强调的。”史蒂夫拿出手机,指着上面写的“14日”:
“我们十三日早上进的荒岛,在那里待了三天,我们昨天回来后,时间显示还是十三日。”
班尼竟然不觉得惊讶了:“……”
所以外界的人根本没发现托尼斯塔克失踪过是吗?
“补充能量”的地方不影响现实的时间这样也挺好的,班尼本来还在担心以后每次离开,斯塔克和韦恩都得跟着“失踪”,那闹出来也太糟糕了。
上午差十五分到十点钟的时候。
班尼,史蒂夫和彼得帕克再次在斯塔克大厦里汇合,见到了托尼斯塔克。
相比荒岛上的狼狈模样,现在出现的斯塔克穿着名贵的黑色西装,皮鞋锃亮,小胡子也细细修剪过,深褐色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脸上戴着一副茶色镜片的眼镜。整个人从上到下都散发着“精致”“优雅”“富贵”的气息。
——狗大户!
班尼在见到他的第一眼起,脑子里就冒出这样的单词。
“韦恩先生不在吗?”彼得帕克好奇的问。
“呵,韦恩。”托尼斯塔克漫不经心的嗤笑了一声,绕到小客厅的吧台里,给自己倒了一杯威士忌,往里面扔了三四颗冰块,“他不想来纽约被我的大厦伤到自尊心。”
“你们谁要?”托尼又举起一个空玻璃杯问,他看到史蒂夫和彼得齐齐摇了摇头,放下了杯子,自己美滋滋的端起来喝了一口。
班尼看看琳琅满目的酒架,愣是没找到一瓶饮料,挑刺的问:“你这里除了酒就没有别的喝的吗?”
“我这里从来不放小孩子喝的东西,你渴了吗?小呆,去水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