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元房地产抵债额。
3、努力寻找和查封债务人的抵押物以外的财物,并注意续封,以保障查封的时效。今年前八个月,我行新增查封债务人资产净值超过8000万元。其中房屋平方米,土地21.3万平方米,股票1320万股(价值3400万元),汽车七辆,并实现非抵押物变现抵债4685万元,为保全支行信贷资产作了积极努力。
4、积极配合法院,加快一般案件的结案速度。从四月份以来,我行与市中院和罗湖法院加强协调,加大执行力度,从速结案,收到较好效果。可以说,我行和深圳两级法院的协作是亲密无间的,卓有成效的。
5、用特事特办的方法,权衡利弊,紧紧抓住依法清贷的手段,对债务人动之于情,晓之于理,灵活变通,分解还贷。如:在处理石岩招商实业公司近400万元本息纠纷案的过程中,我行请示总行同意,给予减免38万元罚息后,余额还清结案。又如:深圳宝安金稻米公司曾以组织400万元存款的代价借到130万元贷款,算起成本为月息四分多。这已经超出法律容许的范围。同时,由于该抵押合同未办理登记,实际上已经成为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借贷关系。我行积极协调后,同意该公司在还清25万元欠息的前提下,以特事特办的措施,报请总行批准,办理三栋别墅抵押贷款130万元的新合同。还有,我们以换位思考的思维方式,体恤借款人的困难,虚心听取并化解贷款户对服务社贷款的不满情绪,缓和关系,保全资产。如:深圳老兴梅贸易有限公司曾因涉足房地产赚了不少钱,同时也不断把大量资金压在工程项目上而陷入了资金困难。曾向我行借款100万元。到期后,在还了50万元后,再也无力归还了。起诉后。面临拍卖抵押人房地产的困境。这时,实力雄厚的抵押人提出由他的公司贷款45万元,并先行垫资15万元,结清老兴梅公司的贷款本息。我们准予操作,排除了该笔贷款风险。又如:宝岛实业(深圳)开发公司是台商企业,它在金融服务社时期以存贷挂钩的方式贷款500万元,以自有物业抵押。由于该公司比较注意成本核算。一直对存贷挂钩意见很大,贷款后长期欠息,最多时欠息150万元。后来。我们约请该公司法人代表、台商钟高雄面谈,主动承认金融服务社时期的贷款给企业加重了负担,并同意该企业清还利息后,给他做借新还旧蛋娘全文。以减少他公司的利息支出。在当时。我行的头寸特别紧张,这种转换从一个角度上看使我行亏了本。但该企业不但清还了所有欠息,到八月底止,还逐步还了本金330万元。
此外,我们在处理汪氏公司、怡进公司以及建华公司系列贷款等纠纷案中也表现出灵活态度,采取了相应变通措施。在建华公司系列执行案件由总行主办后,我行仍主动协调跟进,上半年仍收回50万元。
据统计。本年我行与欠贷户协调的过程中,运用非处理抵押物的手段。通过双方能接受的方式,收回旧贷款本息1013万元,这样,较好地避免了债务人的过激和消极行为。
三、顶住压力,理清是非,坚持原则,依法办事。
市民银行所拥有的金融服务社时期发放的贷款,到现在已经历时三、四年的时间,绝大部分都走上了依法清贷的道路。最近一年多来,是银行和贷款经办人员是非与案件的高发期。各级纪委、监察局、检察院、公安局和专案组轮番造访。我们行也不例外,有的时候,一天接待三批次的查案人员。有人开玩笑说:“只要楼下停车场有警车,就是找银行调查贷款的事。”事实上,我们行的信贷人员确实是承担了相当大的压力在开展“两清”工作。有的贷款户采用黑社会的手段恐吓主管人员。有的以莫须有的借口向公安局申报诈骗案,据以对经办人员和银行施加压力,试图赖债。另一方面,就金融服务社的“存贷挂钩、以贷引存、以存定贷”方式配